丹尼·伯恩立刻道歉说:“抱歉,阿弗莱克,我刚刚有点口不择言了。”
“不,你说的很对,是我自己准备不足才得不到角色。”本·阿弗莱克心胸开阔,他不仅大度的原谅了丹尼·伯恩,还自省道:“威廉是比我适合演莎士比亚,他对莎翁的戏剧和十四行诗随口拈来,熟悉的就像那是他自己的语言,韦恩斯坦选择他是正确的,更别提他的演技还是这么出色了。”
本·阿弗莱克的称赞是真心实意的。
电影刚开拍时,他对威廉·布兰德利是有一些敌意,但那全是因为格温妮丝·帕特洛,当得知威廉并不是自己情敌的时候,待人一向开朗的本·阿弗莱克就决定将对方当做自己的朋友了,甚至还有过“威尔比我小,我得像个老大哥一样照顾他”这种念头,不过当真的相处下来,本·阿弗莱克才发现,谁照顾谁、谁向谁学习还不一定呢。
就比如现在正在拍摄的这几幕戏,本·阿弗莱克也看过剧本,也暗自琢磨着要怎么表演,但哪怕他有过的最棒的练习,都不及威廉·布兰德利现在演绎出的这么好:
《莎翁情史》里有两条故事线,一条是莎士比亚与富商女儿薇奥拉的爱情,一条是莎士比亚创作出《罗密欧与朱丽叶》剧本的过程,前者固然是电影的主题,但后者对于影片起到的作用绝对更重要,因为如果莎士比亚不是为创作苦恼,他就不会试图在爱情中寻找灵感遇到薇奥拉,如果不是创作的激情突然迸发,就不会有《罗密欧与朱丽叶》剧本的诞生,就连最后薇奥拉另嫁他人,莎士比亚也将她当做了是自己一生创作的缪斯——从这一点来看,《莎翁情史》这部电影明面上讲的是年轻莎士比亚的爱情故事,隐藏的主线则是文豪莎翁的创作之路。
但是剧本中有关莎士比亚独自创作的镜头太少了——据说最初的剧本是偏重莎翁的,但后来米拉麦克斯有修改过剧本,现在电影里戏份最吃重的其实是薇奥拉,格温妮丝·帕特洛有大段大段的独白戏份——要在这有限的镜头里不仅表现出莎士比亚对艺术的狂热(他毕竟是一名剧作家,创作才是本职),又要能让这几个镜头光彩夺目,在电影里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不过本·阿弗莱克发现,独白镜头的减少,对威廉·布兰德利来说竟然算不上什么麻烦,对方似乎是个天生的演员,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带着强烈的感染力,又仿佛天生带着光环,无论镜头多与少,总能在有他出现的画面里,让其他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
明明是同样的场景,同意的服装,相似的动作设计,很容易被人混淆的镜头却被威廉·布兰德利演出了三个完全不同、但同样都被艺术操控了身心的莎士比亚:
当他双眼绽放出鹰一样的目光,烦躁的走来走去,将羽毛笔和纸张随处乱扔,嘴角有时甚至委屈的撇上一撇的时候,想创作而不得的郁闷简直扑面而来;
当他从耳朵到脖子一片通红,手执羽毛笔疯狂写作,写到手背上青筋都露出来的时候,那种灵感爆炸的亢奋和激情让旁观者看的也是热血沸腾;
当他面色平静的坐在写,嘴角似有似无的弯着,在纸张上写出一个又一个优美花体字的时候,又让人隐隐察觉到这个男人仿佛历经沧桑,才能如此从容不迫……或许这种情绪感染力才是上帝给威廉·布兰德利的恩赐?简直可怕。
‘如果格温再问我她和威尔到底谁放的更开将角色诠释的更棒,我该怎么回答呢?’恋爱中的本·阿弗莱克,也陷入了新的苦恼。
……
“他的眼睛像是盛放了整个银河,他的笑容可以令整个玫瑰园开放,他的面容英俊的犹如罗密欧,他苍白到近乎透明的皮肤底下流淌的不是鲜红的血液,而是一个个优美的字符,他修长洗白的手指舞动羽毛笔,就像梅林挥动法杖,文字因他而有了生命力,爱情因他而伟大,戏剧因他而迎来盛世——”
“我不知道你竟然还是一名诗人,女士。”科林·费尔斯走到朱迪·丹奇身边,说。
科林·费尔斯扮演的是莎士比亚的情敌韦瑟爵士,一个贪财、刻薄、猥琐的上流社会贵族,而朱迪·丹奇扮演的是都铎王朝的最后一位君王,鼎鼎有名的“童贞女王”伊丽莎白一世。
他们两人都面朝着摄影棚的方向,数米之外就是灯光聚焦的所在,精心搭建的仿十六世纪风格的房间内,威廉·布兰德利还在拍摄莎士比亚为剧本而狂热的戏份,隔着这么远,都能感受到那副场景敞漏出的蓬勃生命力,更别提摄像机镜头捕捉到的会是一副怎样的画面了。
“这首诗是我做的,但最初可不是为了他。”朱迪·丹奇看向威廉的方向,脸上带着怀念的微笑:“我已经年过六十了,早就受用不了威尔那样充满活力的年轻人了,别说威尔,就连你这种年纪的——”她恶趣味的朝科林·费尔斯眨眨眼:“我都啃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