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1 / 2)

不清不白 三长两短 3522 字 17天前

鬼才跟他一起回国,是个人都不会,我是正常人,所以才跟他一起。

我一直以正常人为自傲,可正常人总会给神经病算计,完全有一种怨上天不长眼的心态,这叫老天的眼睛给眼屎糊掉了。

“没喝多少——”我说着,一边说,还一边跟个傻子似的“嗤嗤”笑,“叔叔,我跟你说一件挺搞笑的事哦,我最近一直在痒,还以为自己得了妇科病,都去医院检查了,——可你知道医生说什么,他说的可搞笑了,可搞笑了,说我没病,——对哦,他说我没病呢,你说说为什么呀,叔叔——叔叔,是不是医生不行呀,你给、你给介绍个医、医生行不行?”

大舌头的,我一学就会,装醉嘛,也得有底气的,也得装得像。

“人在哪里?”

沉默了一会儿,他才问得我。

“啊,你说、你说什么呢,我没听见,我没听见呢——”我歪在床里,一手就随便地挥挥,一手拿着手机,“我没听见呢,叔叔,你大声一点儿呀——”

“秦白白!”

这回是相当克制的声音。

惊得我立即坐好了,完全是出自于一种惯性,类似于命令的话,总是让我不由自主地听从他的话——

下一秒,我又厌恶自己的不由自主,人又歪着身子躺回去,“耶,叔叔,你叫我呀,是叫我吗?”我还装作听不清,心里有点乐,“叔叔,你在叫我呀?”

“秦白白,你厉害了?还知道装醉了?”

他还猜得出我在装醉,让我的心猛地一惊,想起他的厉害来,更是心惊肉跳。

“醉呀?我没醉呀,我真没醉呀,叔,我真没醉——”必须说自己没醉的,我心里那个是惶惶然,生怕真叫他发现我没醉在装醉,实在是他太叫我害怕了,要不然,我早就找他了,用得着这么迟疑的嘛。

“人在哪里?嗯,你不说也行——”

就这么简单的话,听上去气定神闲的。

我哪里还敢再瞒他,赶紧把地址说了——

想想三更半夜的他也不会来,就把手机往床头柜那里一放,拉起薄薄的毯子,准备睡觉,可能是第一天睡,这床有点不太习惯,到不是认床,就是有点陌生。

我这个人容易入睡,很少失眠,不是说不会失眠,是很少,晚上再喝了点酒,睡得就特别沉,等听到门铃声的时候也不晓得是响了多久,我以为是罗筝回来了,还想跟她说记得带钥匙,可当我一开门,就看到门外站着的周作,我真是惊呆了——

又下意识地去看看墙上挂着的钟,都三点半了!

他到是一身三件式西装,面色冷峻,眼神阴暗,没等我从门边退开,他就已经大赤赤地挤开我进房,并随手将门带上,那气势,仿佛入无人之境,我虽说是在等着他,可真没想过他深更半夜的就过来,把我着实吓得不轻——

通电话是一回事,这真打了个照面,我确实心里犯嘀咕,看着他走进来,又打量这个房子,还背对着我,瞧他那个背影,挺拔如松,双手负在身后,我跟着他的脚步走,——声音都不敢露出来,原来还有点困意,他一来,我困意都没有了。

“过来不跟我说?”

他直接走入房间,甩下一句话。

我两手都垂在身侧,不敢走得太近,又没敢离得太远,他一句话,差点没反应过来,我这个人就是反应慢,愣了有那么五六秒的时间才把他的话消化干净,“我怕麻烦叔叔嘛,”这年头得嘴甜,我得小心应付,省得他记心里。

我不说还好,我一说,他说回头盯着我看——那眼神可真犀利,像是真要把我个内心都看穿了一样,叫我连呼吸都是悄悄地屏住,在脑袋里想着怎么纠结我那些熟悉的字眼,好把这些字眼再组织一下才说出口,可是当着他的眼睛,我怎么也说不出口,跟哑巴了一样。

“麻烦你,你还三更半夜打电话?”他说到这里还停顿了一下,眼睛幽深难测,“现在对我说怕麻烦我?”

我后退了一步,感觉像是做了婊/子又立贞/洁牌坊那类的,也不是感觉像是,是压根儿就是,我也不给自己找理由,索性豁出去一回,反正都到这地步了,再说什么都是给自己洗白,自私的人,又性格不太好,没必要替自己洗白,手小心翼翼地去扯他的袖子,“叔叔,你帮帮我——”

“我帮你什么?”他把我的扯开,还拿手掸了下衣袖,仿佛我的手能脏了灰似的,“有事就来找我,没事也没见你打个电话给我?”

这话怎么听都觉得有点不对呀——

我傻傻地看着他,觉得他看上去怎么就这么奇怪的,嗯,就是奇怪.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信誓旦旦的要码6000,恐怕没有了,5000是有的,看看明天能码多少字,泪奔,我这个效率越来越低了,难道是没有写np 的缘故?

☆、第026章

“你记住了,是你来找我的。”

他朝我丢下一句话,就走了。

留下我一个人苦苦思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想了一会,又觉得太复杂太纠结,还不如不想。

我到是没跟罗筝说起这个事,觉得我深更半夜打电话给周作,到底是不太好的事——再说这里是罗筝的私人地盘,我也不好让个男人上门,尽管啥事也没有。

我第二天睡得挺晚,不用再上班,就不用到点再起来,好像没工作也不是那么难受的事,难得闲下来,虽说我工作也不忙,忙起来也有几个时间段的,毕竟是空的时间多,但是不自由是真的,不能随自己的意,可话说起来,谁工作了,真能自由的,又不是自己家开的公司。

我纯粹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用为钱奔三餐,所以造就我对工作不怎么上心的态度,这点我极为认同,要是我缺钱,肯定觉得没了工作是天都要塌下来的事。

起来的时候,罗筝已经在家,跟在夜店里见到的不一样,她现在就是普通的家居服,看上去跟邻家女孩似的,脸上的妆早就洗得干干净净,那个一身黑的显得有点冷艳的女人,早就不知去向,她居然还在做饭——

我有些看傻了,虽说认识好多年,她会做这个,真是在我意料之外,与我的情况不一样,至少她爸对她是好的,什么东西都是紧着她的,我压根儿没想过她会煮饭,而且是有模有样的那种,煮了四菜一汤。

“傻站着干嘛,还不出来吃饭?”

她见我傻站在门口,就把空碗递给我,让我去盛饭。

我盛了两碗饭,还拿了两个汤勺,筷子首先去夹那盘清清爽爽的“锉”,学名叫“藤壶”,这东西吃的就是新鲜,上面是一层蛋,把蒸熟的蛋用筷子剔开,就能见到“锉”,老老实实地个个都在碗里,夹起一颗来往嘴里一送,嘴里一吸就把新鲜的肉给吸了出来,混合着蛋香,唇齿间最最好吃不过——

“多少一斤来的?”我边吃边问。

罗筝端起碗吃饭,先喝一口山药排骨汤,才慢条斯理地回答我,“30还是35来的我忘记了,你还记得不,我那会离家出走,你不是跟着我的嘛,我们去的那个地方,刚好有这个东西,还学人家弄这个呢,你都敲不好,还敲到自己的手……”

确实有记得,还挺深刻的,都是离家出走,后果那是不一样的,罗筝被找到后罗爸心疼死了,又舍不得打罗筝一下,还抱着罗筝哭,说他对不起罗筝;我呢,哦,谁也没有来找我,我就是跟着罗筝回去的,谁都不知道我离家出走了,这个事呢,确实让我比较失落,原来没觉得有什么,一直觉得亲爸秦百年对秦娇娇她,我是亲女儿,应该对我会更好,后来我发现,不是占着个“亲”就行的,这“亲”的还不如“不亲”的,我玩不起离家出走的后果,我离家了,他们不会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