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油耗子(上)(1 / 2)

黄金瞳 打眼 1698 字 21天前

儿子从中海辞职之后,却比以前更忙了,这才刚回家几天,又要出门,庄母虽然有些不舍,但是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嘱咐庄睿路上开车要小心一点。

其实要不是参加完老三的婚礼,紧接着又要去山西参加国际藏獒交流会,必须带着雪獒同行的话,庄睿都打算做飞机前往陕西了,这开车的热乎劲早就过去了。

虽然庄睿买车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架不住跑的都是长途啊,一趟下来,人也几乎累的要散架了,灵气?拜托,那只能消除身体上的疲劳,对高度紧张的神经又没有什么帮助的。

由于周瑞和刘川要准备参加藏獒交流会的事宜,这次庄睿只能一个人开车上路了,从彭城至陕西渭市,一共八百多公里,对他而言,也是个不小的挑战,因为有一段路并没有高速,并且还是环山道,需要注意力绝对集中的,稍有不慎,那就是车翻人亡的后果。

从安徽萧县转上高速,然后直插商丘进入到河南,经兰考、开封、郑州、洛阳到陕西灵宝,一路都是高速,庄睿车速很快,早上6点多出发的,现在不过下午一点,已经算是进入到陕西境内了。

在小心翼翼的开了一段不是那么好走的路之后,过了潼关和华县这两个大大有名气的地方,庄睿才算是到了老三的家乡,陕西渭市。

这一路经过的历史名城可是不少,尤其是河南诸地,在历史上见证了不少朝代的兴亡,庄睿也有些遗憾,如果时间充足的话,倒是可以慢慢行来,想必在那些城市里,能淘到不少好物件。

渭市地处陕西省东部,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自周、秦到汉、唐两千多年间,一直是十二个朝代的京畿之地,农牧业、手工业、商业、交通都比较发达,形成许多名城古镇,也是进入西安的门户,素有“三秦要道,八省通衢”之称。

渭市素以农业著称,土地广阔,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降水适中,可耕地占总面积的96%,为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实现农业的区域化、商品化、现代化提供了有利条件,其中粮食、棉花、油料总产量居中全省前列,号称是“陕西粮仓”。

老三和章蓉都是渭市下属一个县城里的,从中海毕业之后,经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到家乡小县城里面工作,老三是在粮食局,章蓉进了财政局,算是都很不错,这两个部门在当地都属于大局。

庄睿直接将车开到了章蓉所在单位的门口,看到章蓉正站在门口一棵树下张望着,将车停靠了过去,放下车窗,问道:“嫂子,三哥呢?他就舍得让你这个新娘子抛头露面?”

“你就贫吧,长发单位临时出了点事情,被喊回去加班了,今天晚上应该能回来了,我先带你去他家里住下吧,在县城是租的房子,不怎么方便。”

章蓉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她也不知道自己老公单位搞什么名堂,从昨天就把刘长发喊去了单位,这都两天了没见人影,要不是刘长发打了个电话回来,她都以为自己老公被人绑架了呢,当然,这也是有了那100万之后,才产生的想法,换做以前,谁会绑架她那穷光蛋老公。

“你们干嘛不在城里买个房子啊?这房价应该不是很贵吧?”庄睿发动了车子,随口问道。

“你说的倒是容易,我们之前哪有钱买房子啊,长发的父母在家里建了一套房子,欠了一屁股债,这几天我倒是在看房,不过赶不上结婚用了,买下来再装修好,也要好几个月了。”

章蓉家里是县城的,本来是打算两家都凑点钱,在县城里买套房子的,可是刘长发父母说什么都不答应,非要在家里建房,钱没少花,可是以后他们未必就有时间在那里住的。

章蓉也是脾气好的,能体谅老三父母的想法,要是换个人,恐怕早就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闹腾起来了,这也就是对着庄睿,才发几句牢骚。

老三家是在农村,快要靠近临潼地界了,到了地方之后,天色已经快黑下来了,一个四处升着炊烟,鸡鸣狗吠不绝于耳的小村庄,出现在了庄睿眼前。

庄睿将车开进村子里的时候,一群光着屁股的小孩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追在车后嬉闹着,几只土狗也凑着热闹,在村子那并不宽敞的小路两旁,还有端着饭碗蹲在家门口的大人,大声呵斥着那些孩子,不过一双眼睛也是紧盯着庄睿的汽车,充满了好奇。

在章蓉的指点下,将车停在老三家的门口之后,追在车后的孩子们才轰然散去,只是并不离开,站得远远的向这边看来。

乡下人结婚,最注重的就是房子,如果做父母的不能给儿子建造一套房子的话,那会被人看不起的,虽然刘长发上大学花了不少钱,不过家里还是借债在老宅子旁边,给他建了一栋平房,一室五间,外面还有个院子,在整个村子里来说,都是最好的了。

其实老三和章蓉未必就能住在这里,这边距离他们上班的县城,还有二三十公里路呢,来回也太不方便了。

老三当时就不想让建这个房子的,不过整个村子才出了这么一个大学生,并且儿媳妇也是大学生,倍有面子的事情啊,所以刘父砸锅卖铁借了不少钱,还是建了起来,如果不是有庄睿给的那一百万,恐怕老三和章蓉结婚之后四五年之内,那工资都是属于别人的了。

庄睿和章蓉下车之后,刘长发的父母也从屋里迎了出来,两人都是五十出头的年纪,可能是常年做农活的原因,面相有些显老,知道庄睿是儿子的同学,很是热情,加上老三的几个弟弟妹妹,拥簇着把庄睿迎到了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