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2 / 2)

酥骨蜜 满城疯语 2147 字 18天前

那时候的金峰寨也只有二十来人,独据了一个土山头,偶尔去附近的官道上劫持过往的富人。田乔并不是一个好的匪首。在我看来,他太妇人之仁,而且不够狠,经常会放过一些跪地求饶的富商,害得寨里的兄弟时不时要饿肚子。

我听田筝说,他哥哥原本是个读书人,因为被人冤枉,不甘入狱服刑,才拿起刀逃窜了。这样的事情,在风雨飘摇的大珣并不鲜见。

朝廷腐败无能,根本不会花费太多精力,持续不断地去通缉每一个犯人。是以,田乔最终摆脱了追捕,但,他也再握不回笔。

从那以后,他的手上,就只剩下寒光粼粼的大刀。

田筝是个寡妇,身边有个儿子,小孩子随母姓,叫作田颂。田筝照顾我的时候,田颂经常都在一旁,咿咿呀呀地叫娘,一副天真无暇的样子。我并不讨厌这个孩子,因为但凡他出现,田筝便会同时出现。

三年后,我向田乔提出要娶田筝,可他拒绝了。我知道他是瞧不起我,我目不识丁,身上虽有些武功底子,但水平也只一般……她宁愿就这么养她妹妹一辈子,也不愿意让她嫁给我。

诚然,他的这次拒绝对我造成了很大影响,可是我并没有因此全然灰心。我开始在寨里的所有行动中都表现得一马当先,自己私下的时间里,则全部用来练剑,及学习读书写字。

两年时间,我蜕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人。学识、武功、功绩,在金峰寨里,无人可与我匹敌。我想如果我这会儿,再向田乔提亲,她不会再拒绝我了吧。

可这个时候,田筝的病变重了。

她早年丧夫,忧思成疾,这场病因心而起,已经缠绵了数年,到我终于可以娶她的时候,她却已近弥留。

田筝死咽气的那天,我陪在她身边,她跟我说了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

她说:“曳凡,别恨。如果有一天……求你,至少放过田颂。”

我答应了她。

又过了五年,涂煜入寨了。

在他来之前,金峰寨已经在我的努力下,发展为千人以上的匪帮。那时,我在金峰寨也算是说一不二的存在。不过涂煜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一点。

他很得田乔赏识,就连以前很崇拜我的田颂,也和他越走越近。纵然我依旧很自信,但是心中却很难不为此气氛。

涂煜很虚伪,戒备心也很重。

我塞女人给他,试图在他身边安上我的眼线。他开始直截了当的拒绝,到后来,竟干脆以自己口味特殊为由,推拒别人送他的女人。

呵呵,他的这些小把戏,我哪里看不穿?他根本就不好女色!

他让属下弄到院子里的女人,被拖出院子的时候,并没有真的受伤,全是假的。可是我实在没必要揭穿他,姑且让大家以为他是个怪人!

在收买人心方面,他涂煜永远不如我。

他总爱做些因小失大的事,还真是蠢得很!

不过就是几个女人罢了,吹了灯还不都一样?

——

那日,在谭家祠堂前,不止岳卿安看到,我也一眼就看到了瘦小的谭蜜。

哼!她还自以为自己很聪明!以为自己不会被注意到,然所有女人都失常地颤抖,她却表现得镇定自若,她怎可能不引人注意?

田颂和岳卿安差点为她打起来的时候,寨里领头的兄弟都在台上看着。我绝不会错过这个表现的机会,于是我几乎没有犹豫,就将谭蜜收到了怀里。

良禽择木而栖。

我比岳卿安稳重,比田颂稳重,我的地位也比他们都高。我以为谭蜜一定会选我。

但看她走向岳卿安走去时,我的心一下就乱了。

呵呵,太荒唐了!

我会不如岳卿安?

……

使了个小小伎俩,使得谭蜜最终归于我怀。

我心里很明白,其实就算谭蜜走向岳卿安,依照田颂认赌服输的性子,也不会再说什么的。

可我……

连我自己也说不清那一刻为何没控制住。

为此我得罪了田颂。还必须向岳卿安许于利益,才勉强安抚了他。

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天松夜带她走时,我说了声“你是第一个敢拒绝我的人”后,她肩膀抽紧的样子。

很孱弱,好像稍微用力一掐,她整个人就要碎了似的。

……

细小的背影上,似被倾倒上浓墨,变得漆黑一团。

我的体力濒临底线,思绪也渐渐不再受控制,越来越……凌乱。

这时,我除了能听见“咕咚哗啦”的水声,耳边似同时响起了田筝念词的柔悦声音:

长沟流月去无声。

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

二十余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