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清讶然看去,随即就呆住了。
只见来人身形修长,一身藏青色的长衫浆洗得发白,腰带随意绑着,勒出腰间的弧度,越显得清瘦。
一头乌黑光亮的发丝服服帖帖的束在头顶,双目温和带笑,薄薄的唇角微微勾起,面上带着些病弱的苍白,尽管衣着朴素,甚至穷酸,却掩不住满身贵气。
村民们似乎很喜欢他,叽叽喳喳的把事情说了,言语中充满对孟清姐弟的同情。
“原来如此,倒是对可怜人。”男子朝孟清看过来,温温和和的笑,“不如干脆嫁给在下如何?”
孟清:“……”
亏她刚才还对着帅哥脸红,原来竟是个流氓!
长得再帅再会说话有什么用,随便碰到个女人就要娶回去,还不是个负心汉胚子!
孟清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思维已经跑偏,她盯着门口悠然而立的男人,脑中闪过一万句怼人的话。
可惜没等她开口,被踩在脚底下的孙小花先不干了。
“你个穷鬼还想娶媳妇儿?没门!清清已经许给张癞子,人家聘礼都下了,不想被打的就赶紧滚,少管闲事!”
刚才孙小花为难孟家姐弟没人敢出声,现在出口辱骂那男子,却有村民看不下去了,纷纷开始反驳起来。
从村民们的嘴里,结合原主的记忆,孟清终于弄清楚了来人的身份。
男子名叫苏崇衫,几年前刚举家从外地搬过来,就住在村北靠河边的岸上,家里几间简陋的木板房,冬天漏风夏天漏雨,过得很是拮据。
苏崇衫虽然穷,在村里却很受村民们推崇,因为他认字。
凡是村子里的孩子,不论男女,只要带上点不拘什么粮食,都可以去苏崇衫那儿习字。
对孟家屯这种穷山沟来说,家里孩子能认字,那是天上掉下来的福气!
村子里的人,很多人家的孩子都在苏崇衫那儿学过字,加上读书人光环,孙小花说他们先生的坏话,家长自然看不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