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
“被害人和你是什么关系。”问题终于切入正题。
“我……我们就是……偶尔在一起。”
“说明确点。”
“同居关系,他花钱包养我。”马明辉说到后几个字,声音轻得像是蚊子哼哼。
“你们认识多久了?怎么认识的。”
“有三个月了,在我打工的酒吧认识的。”
“大前天的晚上,你见过林正华吗?”
“见过。”
“几点?”
“七点……”
宋文抬了一下眼睛:“少他妈撒谎,六点五十被害人下班打卡后就直接去银行取了钱,七点十分在银行监控上出现,在这期间,你们是没有见面的。”
一般的嫌犯有几种,有的一言不发撬不开嘴,有如竹筒倒豆子般一吐为快,有的满嘴胡说八道问不出几句真话,还有这种十句真话夹着半句谎话的,对付这种人宋文有经验,就要第一时间把他们话里的谎言揪出来,还要逮着不放。你锤得越是死,对方就越是怂。
“那大概是之后吧……警官我记不清了……那天我休息,晚饭和朋友喝了酒,七点就回去睡了,然后我就被林正华从床上提溜了起来一顿吵,吵到后来我就拿了点东西走了,打了个电话去朋友家借宿了。”马明辉说得吞吞吐吐,就越是让人觉得其中有鬼。他想把时间说得模糊掉,因为他知道,在那之后,林正华就遇害了,时间越早,他的嫌疑就越小,可是正是他的说法,显得他越发可疑。
“你们吵架厉害吗?”
“嗯……急起来谁还记得……”
傅临江道:“也就是,你有充分的作案时间。”
马明辉还在喊冤:“那晚我和他之间就到此为止了,警官我说的都是实话,我可不敢杀人,我胆子很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