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桌人风卷残云一般,吃完了午饭,那几个刑警事情还没干完,都先撤了,一时石桌边只剩了陆司语和宋文,陆司语低了头收拾餐盒。
宋文问他:“这饭菜是你家里人做的?”
陆司语没提防一向严肃地队长忽然问他这个,低了头道:“我自己做的,我没事的时候喜欢自己做吃的,外面的总是吃不惯。”
宋文舔了舔嘴唇,还有点意犹未尽,又问他:“记录都做好了吗?”
陆司语道:“嗯,都记了,我今晚回去整理。”
“今天第一天还习惯吗?”
“还好。”
“这个案子到现在你有什么想法?”
“我倾向于熟人作案,分尸的人有一定的医学基础。”话说到了这里,陆司语的手微微一顿,然后开口说:“我认为凶手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分尸而分尸。”
宋文双手抱臂:“怎么说?”这话有点绕,但是他想了想,瞬间明白了陆司语的意思。
“经典的案例中,分尸抛尸无外乎几种原因,最常见的,是不让人发现死者的身份,增加勘探的难度,隐藏嫌疑人的踪迹,方便弃尸,其次则是,和性有关,杀戮和分尸能够给部分人带来快感。”陆司语收拾好了餐盒放入背包,抬起头看向宋文,“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我觉得这两种原因都不是。”
“为什么这么说?”
陆司语摇摇头,低头把包合拢,不愿意再说。
新人,总是会主观臆断一些内容,现在的刑警工作其实很讲究推理,每个线索必须要脚踏实地才能够最后定论,陆司语的这种观点似乎太过虚无缥缈,宋文起身收拾了那几个一次性餐盒道:“我们继续查吧。”
到了下午,林修然先带着尸体回了警局,尸体的情况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越是早些解剖,对案子的侦破就越是有利。
两点时,警犬被调了过来。
南城市局的常用警犬主要是四只,平时和缉毒那边的养在一起。傅临江这个人每天乐呵呵的,不光与人为善,和队里的警犬更是相处融洽,那些狗见了他就像是见了亲人一般,飞扑过来把傅临江从上到下舔了个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