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材生,来呀,我最喜欢你们这种文质彬彬的客人。来,就这样,从背后上姐姐。”
浓妆艳抹的女人扭动腰肢,却感觉身后没动静,回头一看,就看到金发碧眼的高大男子,小吃一惊。
也没提裤子。
当看到交了二百块的大学生顾客倒在一旁,方才大惊。
“他怎么了?”
“他没事。”
“你怎么进来的?”
“我想进来就进来了。”
“帅哥,你也对我有意思?”女人眉开眼笑,“行啊,还是那个价,不过得用美刀结算。”
“婊|子!”
脖子给扼住,女人马上觉得呼吸困难,这时才知道害怕。
金发碧眼的大帅哥眼睛突然红了,手上愈发用力。仿佛两人有仇。
女人已经开始脱力,双手想要将陌生男人的手掌掰开,当然没能做到,双腿在空中踢打了几下,终于脖子一歪,断了气。
丢下女人,迪赛眼中的红光渐渐散去。
他自认不是个嗜好杀戮的人,但却对这些毫不自爱自甘堕落的风尘女子深恶痛绝。
每一次都无法控制自己。
只因为,他就是出生在红灯区,母亲便是一名职业女性,甚至不知道父亲是谁?
印象中最深的一幕,就是看到形形色色的男人进入母亲的房间,然后一边出来,一边整理衣服。
接着,他就会有一笔钱,去买冰激凌和炸鸡。
那时候,他年幼无知,不识愁滋味,觉得这种生活还不错,盼望着有更多的男人进入母亲的房间。
直到十三岁那年的一天,跟一帮小孩子发生冲突,然后,对方说出了母亲的职业。
原来,街坊邻里都在议论。
原来,小孩子们都从父母的口中知道了,唯有他不知道。
他发了疯的跑回去。
透过窗帘的一角看到母亲的身上有个男人。
他拿着一截板砖进去,砸在正在忙碌的男人的后脑上。
虽然是愤然出手,但终究人小力薄,男人捂着被砸破的后脑,怒不可遏,反过身来掐他的脖子,口中反复骂着“狗杂种,婊|子养的”。
男人的力气很大,十三岁的迪赛无法抗衡,他终于感受到了被人活活掐死的滋味。
脖子疼,透不过气,大脑发蒙,四肢无力。
突然,这一切都离他而去。
只见母亲双手抱着半截板砖,砖头染着血,而那个男人倒在一旁,脑袋受创处鲜血汩汩,很快就变成一大滩。
母亲丢下砖头,想要摸他的脸。
他触电般退后,眼中是仇视的红光。
“迪赛,马爱大龄,快走!”母亲说。
他看了眼旁边血泊中的男人,爬起来跑掉了。
犹记得那是个盛夏的黄昏,他拼命跑拼命跑,跑到了垃圾场,那里的垃圾堆积如山,他跑到了“山顶”,对着如血残阳发出嘶吼。
夜幕降临了,他像条流浪狗,又渴又饿,本能走向了自己的“家”,他厌恶那个女人,不想见到她,更不想面对他,他只是想着偷偷回去,搞点吃的喝的。
他感觉,那个男人骂他的时候,他恨的不是男人,而是他的母亲。
回到家的时候,却看到了警车。
母亲正被两名胖警察押出来。
周围都是看热闹的人。
他终于意识到了什么。
“你们干什么,放手啊!”他冲上前去,推搡两名警察。
“迪赛,我的孩子,你冷静点。”母亲哭道,“迪赛,你长大了,再也不要做傻事,不管妈妈做了什么,你只要记得,妈妈是爱你的,永远永远爱你。”
这是母亲的最后声音。
母亲被抓走后,他过上了四处流浪的生活。
抢劫、乞讨、偷窃,什么都干过。
直到房东要收回房子赶他出门,他在收拾房间的时候,才发现了十二条毛裤,一沓钱和一张诊断证明。
原来,母亲早在一年前就得知自己患了绝症。
于是,就给他打毛裤,从十三岁到二十五岁的毛裤都有了,儿子终于不用担心受冻了。
于是,母亲加大了工作量,就是为了给他留下一笔生活费。
他去到监狱,没能见到母亲,却在教堂的抛尸之地,找到了弥留之际的母亲。
母亲骨瘦如柴,说不出话,也认不得他。
他紧紧抱着她,不觉得脏,也不嫌臭,就这样紧紧地抱着,泪如泉涌。
耳边回响起母亲被抓走时说的那句话。
不管妈妈做了什么,你只要记得,妈妈是爱你的,永远永远爱你。
深吸一口气,长吁而出。
迪赛将自己从回忆中拔出来。
看了眼倒毙的女人,昏迷的男人,他忍不住再次反省。
只是想找个栖身之所,没想到来到了这么个地方,一时冲动又杀了人,想来很快就会暴露。
这次单枪匹马,来到这个古老而神秘的国度,实在是有些冲动。
而且,也事事不顺。
都是这儿是雇佣兵和杀手的坟墓,难道是真的吗?
原本,迪赛是不信的,血狱在其他国家的业务拓展的红红火火,唯独这个国家开展不起来,有了这次经历之后,他有些信了。
他是杀手,而且还是亚洲区域代表,不是亡命徒,他虽然有自己的骄傲,却不愿意就这样白白牺牲,而且,迦罗羡雪的仇还没来得及报。
看来,得尽快离开。
拿出手机,打开数据和万能钥匙,不到三十秒,就连上了一个信号较强的热点,马上关掉数据,打开高德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