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白旗镇边缘的一间僻静客栈却十分安静。
包下这里的,是昨日才抵达的一群少年。
这些少年皆西域商旅打扮,出手阔绰,十分大方,他们付的并不是边境上常见的贝币,而是黄澄澄的金子——要知道,老板还没开口,他们就直接付的黄金。
老板乐淘淘的收下了金子,除了按时送去饭菜,其他时间,绝不敢前去打扰。
此时,二楼的雅间里,房门紧闭。
酒菜摆满了桌子,狼少年们已经有了三分酒意。
为首的小狼王也一身便装,却眉头深锁,他举着金樽,连喝了三大樽,这才开口:“消息已经发出了,你们估计还能召回多少旧部?”
陪坐的,都是曾经赶赴阳城追随他的旧部,一共近百人,只不过在万国大会上已经死伤大半,剩余的,只有十九人。
这19人,便成了他最核心的团队。
“大王放心,我们的主力并未损失,许多逃亡在外的人早已准备迎候大王。自去年年底发布消息起,已经有三千人集结,等大王赶到目的地,至少能集结五千人马……”
说话的是戎甲,也是他最亲信的属下之一,在白狼国里号称“智多星”。
另一狼少年尊甲接口道:“加上白驼国派来的一千人马,至少,我们可以集结六千人!”
小狼王问:“战马也都到位了吗?”
“每人至少可以保证一匹良马!”
小狼王,并不觉得太过欣慰。
在白狼国的全盛时期,随时便可以集结三万、五万以上的精兵,每人至少保证两匹战马,一匹坐骑,一匹备用,如此,白狼国的骑兵随时可以保持纵横千里,这也是他能在多年边境战争中来去自如的取胜法宝。
现如今,只能保证一人一匹战马了。
“大王放心,白驼国送来的三万头骆驼也已经到位了……”
小狼王稍觉安慰。
沙漠之地,骆驼,比战马更加珍贵,也更加有用。
他只是闷闷地又喝了一樽酒。
自离开阳城后,一路上,小狼王都心事重重,郁郁寡欢,在中途,更多次半路失踪,常常一个人溜出去,少则一两天,多则三五天,也不告知属下任何情形。
正因如此,耽误到现在,才到了白狼国边境。
好在属下们都以为他是在独自侦查周边情况,或者是跟大费王有单独的联系,不适宜被人发现,也不敢多问。
戎甲察言观色,安慰道:“现在集结的人马虽然不算多,可是,还有更多人在赶来的路上。去年年底,白狼国全境已经知道了大王平安无恙的消息,而且,还知道大王为白狼国赢得了西北之北的万里疆域,大王的威望在白狼国已经更上一层楼了……”
尊甲道:“何止是白狼国?大王在整个西北的威望都已经无出其右了……”
“没错,西北之北,大多数人都只知小狼王,不知大费王。”
“有了这一大片肥沃土地,我们便有了更好的游牧基地,而且,还有大量的黄金,足以购买无数的锋利兵刃,纵现在需要对大费王委曲求全,但假以时日,我们一定会远远超越大费王大王的威名也会真正威震四方……”
……
小狼王只是静静听着狼少年们的高谈阔论,自从得到上万里疆域之后,他们一路上都极其兴奋,一路上都在筹划着如何好好利用这万里疆域,将白狼国发展成大夏这种天下的中心大国。
以最小的代价换取了最大的胜利。
一万里疆域,是小狼王自己都没想到的。
此时想来,都还觉得是一场梦一般。
可是,大费王已经昭告天下。
秘而不宣的,还有那座金山。
此事极度机密,可以说,除了在场的19人,小狼王严令不许再告诉任何人。
一场败仗,却扩大了三倍以上的疆域、金山……这在以前,纵然获得大胜也是得不到的。
因为好得太过分了,想起来就觉得不似真的。
大费的好处,可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正因此,越是靠近故土,小狼王就越是惴惴。
一干狼少年们却没有他这么多顾虑,反正阳城已远,领土在手,金山在手,纵有变故,那也是放虎归山,谁还怕他大费王不成?
小狼王却没有这么乐观。
可是,他也并不表露这种忧虑之情,毕竟,越是靠近白狼国,越是需要振作精神。
他知道,自己需要以胜利者的姿态,精神抖擞地重新出现在人民面前,如此,才足以重新调动全白狼国人民的积极性。
就在这时,一只不起眼的怪鸟在窗外发出一声鸣叫。
戎甲立即推开窗户,从怪鸟足下解下一个小蜡丸,然后,匆匆将小蜡丸送到小狼王手上。
小狼王破开蜡丸,一看里面的信息,面色微变。
戎甲低声道:“大费王又要我们干什么?”
小狼王淡淡地:“我们在半个月之内,必须杀掉启王子!”
“半个月?这么匆忙?启王子他们现在行进到沙漠的什么地带我们都是还不是很清楚,怎么去杀?”
“他们走得不快,我们要追上去并非什么难事。”
戎甲还是小心翼翼:“可启王子的劈天斧不是那么好对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