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在那晚被撞破了自己的窘相的时候,毫不犹豫地甩下了那么一句“你不也靠着男人才得救的吗”之后转头离开,甚至没有给黑发年轻人一个反驳的机会——比如阮向远觉得很委屈的是,虽然之后确实是绥把他送来的医务室没错,但是,在他自己被那最后剩下的三个犯人围殴到趴下之前,可是没有任何人来帮他。
后来么,在走廊尽头遛弯的时候,也不小心听到议论他和莱恩的闲话——作为新人,他们俩大概确实太高调了,所以很容易变成别人茶余饭后的818话题。
当别人评论到莱恩的时候,多数情况下是“不好接近”“太漂亮了”“身手也很棒”“说不定在保护期结束之后会迅速成为了不起的人物”,当评论到他阮向远的时候,就一句话——
“哦,你说那个被一号楼王权者看上的新人啊,真不知道上辈子积了什么德,明明长得也就那样,偏偏还真的被看上了,否则,那样的人在绝翅馆应该活不过半年吧。”
对于此评论,阮向远想过踹门进去操刀制子跟里面的人拼个你死我活,也想过干脆把门锁上一把火烧了医务室一了百了,甚至想过要在这两货准备吃的药里投毒……
但是到了最后,在心里想了一百个计划把那两个嘴碎男杀死了一百遍之后,黑发年轻人只是面无表情地,将自己手中水杯里的热水尽数泼在那扇闭合的门上,然后转头就走。
阮向远不是不敢出院,而是有点不想面对出院之后,人们看他的目光——
现在他不得不同意,睡神大爷说的话没错,跟王权者走得太近,真的没有半毛钱好处……监狱里就像是一个小型社会,什么鸟人都有,当你得到了其他人认为你不配拥有的东西时,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神逻辑就出现了,甚至会把压根就不是你的错的事情,活生生地描述成压根就是你的错。
比如阮向远因为学过医,被特别安排到医务室帮忙——
不幸的是,医务室在其他犯人的眼里,就是吃饭睡觉打打屁,偶尔看看报纸的好地方。
哪怕能在那里的走廊上扫扫地,也算是沾上了仙界之光,而阮向远一个新人凭什么去那个地方呢?于是,那些犯人就彻底无视了在他之前无数个医学界的新人曾经被安排过去医疗室,一口咬定,阮向远能去医疗室,就是因为绥亲自开口给开了后门。
去你妈个蛋,绥来了医疗室,除了偶尔会带点食物来改善一下他的伙食之外,加起来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
走个屁的后门。
有些心烦意乱地,阮向远走出医疗室,兜里揣着临走前问满脸诡异的艾莎要的一节白萝卜。
阮向远吭哧吭哧地走在回三号楼的路上,埋头往前冲——一路上,黑发年轻人甚至没有抬起头过,直到他一路这么低着头冲回三号楼,冲进自己的牢房。
推开门,老神棍还是在玩弄他的纸牌,技术宅还是在看他的书,大板牙坐在床上抠脚,莱恩不在,睡神大爷当然是在睡觉。
仿佛所有的一切都是照常进行,但是又有什么不同——比如,在阮向远借用这几天偶尔回宿舍的情况下,摸清楚了牢房这伙奇葩的打招呼方式之后,他会发现老神棍通常会让人抽张牌看看近期运势,而技术宅会在他推开门的时候响亮地翻一页书,大板牙必须是冷笑,睡神则会在阮向远爬上自己的床上时,翻一个身。
但是今天,阮向远路过老神棍,路过技术宅,路过大板牙,爬上自己的床,整个宿舍却依旧保持着他进来时候的那个样子,毫无反应。
阮向远正奇怪着,好不容易爬上床了,就听见大板牙冷哼一声,不抠脚了,转过身来看着他,阮向远看着那张凶神恶煞的蛋疼脸,终于想起了什么,将手放进口袋里正准备说些什么,对方却抢先一步开口——
“听说,一号楼的王权者把你弄进医疗室了?”
阮向远套东西的动作一顿,有些莫名其妙,下意识反问:“你们怎么知道?”
大板牙冷笑:“那就是了。”
说完,就转过头去继续抠脚了。
这语气,微妙到令人呕血——他妈的一副心知肚明的臭语气阴阳怪气给谁听?老子才敢知道这消息还热乎着你他妈一副老子进监狱之前就知道这事儿的节奏是在哄鬼呢?
“哦对了,”大板牙转过身,满脸轻蔑,“你刚才想跟我说什么?”
“没什么,”阮向远抬起下颚,骄傲的三十七度角,目光微微下垂,绝对傲慢,从口袋里掏出那颗几乎被他揣得热乎的白萝卜,扔到大板牙脚边,“送你,昨天晚餐剩下的,拿去捅屁眼吧。”
阮向远冷笑,懒得去看大板牙意料之内的怒容,生命中必须充满了惊喜,于是就好像找虐似的,他转过头一看,睡神的被窝底下,果然有一双银灰色的瞳眸也这么盯着自己——
那一瞬间,气血上涌至头顶,恨不得想和地球同归于尽。
阮向远气笑了,他歪歪头,简直乐不可支地问:“你也这么觉得?”
沉默。
三分钟的沉默。
在阮向远都开始不耐烦的时候,白雀回答了他令人激动的三个字——
“不知道。”
阮向远前所未有认真地点点头,前所未有地说了句操你妈,对牢房里的每一位前战友。
然后他又吭哧吭哧地爬下床,出门。
他手脚发冷,脑袋晕眩,根据分析,是饿的。
走出三号楼,阮向远鬼使神差地,选择绕远路去食堂——这就意味着他必须老老实实地路过二号楼,然后打从二号楼的牢房前面走过。
踩着雪在一片白茫茫的积雪中留下了自己的一串脚印——周围没有人,他哆哆嗦嗦地走着,甚至不用跟别人解释自己为什么会认得路,为什么会去个食堂也千里迢迢绕到二号楼。
事实上,现在他在走的路,他闭着眼睛也能走。
雷切常常带着自己的狗崽子逍遥过市——除了日常作息之外,通常在蠢主人吃饱喝足想散步想运动的时候,他会不管狗崽子情愿不情愿,强迫性地拖着它在绝翅馆里走一圈,他们都会选择在室外的路绕绝翅馆一周之后散步回二号楼,那时候,还是狗崽子的阮向远其实挺喜欢室外,他喜欢在雪地里撒着欢儿狂奔,然后跑远了,等着雷切在他身后叫他,这时候他就拙计地转一圈,拙计地刹车,拙计地转弯,然后再踩着原来的爪子印儿,继续一路狂奔,一头栽进蠢主人的怀里。
心情好的时候就摇尾巴舔舔他的脸。
心情不怎么美丽的时候就抬起爪子将他也扑倒在雪地里,嚣张地在他身上踩一圈再爬下来。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他就还剩一个人,自己遛自己。
“老子混得连狗的不如,”阮向远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地里走,越走越觉得凄凉,心情不但没有因为走这条路而变好,反而变得更加糟糕,“恩,这句话不是骂人,真话。”
这个诡异的时间段里,二号楼的大厅里没有人,只看见少泽夹着他的军帽子,哆哆嗦嗦地打着抖,蹲在二号楼的墙角边往上面糊着日常每周各层犯人需要完成的劳动任务——
他看见了阮向远,但是也只是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而已。
在黑发年轻人感慨好久没有见到他,想上去打个招呼的时候,那个大众脸狱警地下了头,继续忙着自己手头上的事情,十分冷漠。
也就是这个时候,阮向远才想起,他已经不是那只哈士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