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以往的每一次一样。
余应晚带着阮暮蘅一起上车,方才还说要离这些不三不四的人远点的男人,亲自替她们开的车门。
何景梧头疼,偏偏后座小姑娘笑得开心。
到了家,余应晚更是连招呼都不打,直接拉着阮暮蘅蹦蹦跳跳的上了楼。
咔嚓——
他很明显的听到了门锁上的声音。
客厅左侧的猫笼里关着两只英短,此刻正张牙舞爪的,仿佛嘲笑他的失职。
何景梧走过去,打开笼子,两只猫一溜烟的钻进他的怀中,今天早上走得匆忙,忘了喂猫粮。
他实在不是一位合格的铲屎官。
如同,他不是一位合格的哥哥。
关了房门,小两个小姑娘爬上床。
娇生惯养的豌豆公主,隔着二十层鸭绒被尚能察觉一颗豌豆的存在,阮暮蘅自小吃尽苦头,尝遍人间冷暖,怎么不能在三言两语间察觉到何景梧的不快。
“你哥哥……是不是不喜欢我?”
阮暮蘅问得小心翼翼,余应晚不在意的笑,“你要他喜欢做什么?我喜欢你就行。”
“我……”
阮暮蘅也有自己的自尊,只是她经历太单薄,根本碰不到自尊两个字。
至少余应晚听过后是这么觉得的。
谁少年时没有昏过头,爱过那么两三个人渣,再为他打胎,倾尽家财,被他百般伤害,最后还犯贱不肯离开。
不过,这是旁观者的角度。
如果拿了女主剧本,那个十七岁少年可不是渣男,他是白衣衬衫,是星河璀璨,是人间绝色。
是苍凉生命中,唯一的光。
“那不是光,是你脑子里进的水。”余应晚毫不留情的吐槽。
阮暮蘅笑,也没急着反驳,眼珠子上下打量着余应晚,最后感叹,“晚晚,我还是羡慕你。”
何景梧宠爱余应晚,闭上眼睛,光闻味道都能闻见,糖果太俗,蜂蜜不够甜,那该是涂满巧克力的布朗尼,香气诱人,摆着不吃,都能腻掉一排牙齿。
从十六岁到二十岁,阮暮蘅和于默然纠缠了四年,期间两人分分合合,还是没能断得完全。
感情变质的原因有很多,阮暮蘅已经无意纠结他们属于哪一种。
既然断不掉,不如就这么耗着。
反正,在谁身上浪费时间不是浪费。
余应晚对这番论调不置可否,她考虑的问题显然更为实际,“所以,他下次再对你动手,你打算怎么办?”
高考后,阮暮蘅顺利考上大学,于默然也跟着来了洛桑,家道中落,考试失利,接二连三的打击,在这座高度商业化的都市都算不得什么,偌大的洛桑市多的是灯红酒绿,迷失方向的青年人。
他开始整天沉溺赌场,没钱了就堵在大学门口找阮暮蘅,要钱,或者做爱,当然,赢钱的时候或许也来过,都一样。
这次,在学校门口,于默然又准备动手,恰好被余应晚碰见,她随手报了警。
两人闹过这么多次,真正进警局还是第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