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战战兢兢的,立即对天发誓,谁也不说,可是心里都略带一丝不安。他们这么可以不说,陆爷那边的人呢?张姑娘那边呢?
穆凡成见自己的两个小厮被吓唬住,心里也放心了一大半,不管谁知道了,其实都不重要,此刻千万不要让他那个虎视眈眈的二伯父知道就行。他甚至能想象得到,如果二伯父知道他出了这么大一个纰漏,一定就是直接要置他于死地,取而代之,绝对不会对他是以援手的!
这就是穆家人的本性,贪.婪又凶残。
也不知道陆爷究竟和他大伯父穆大人做了什么交易,难道陆爷不知道,这就相当与虎谋皮吗?早晚,他那个大伯父会和陆爷撕破脸,到时候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
穆凡成想着想着,竟然有些愉悦,心道:陆玥泽,你昨晚睡了本公子的小妾,早晚本公子要讨回来的。
他吩咐自己的两个小厮去打听关于那个歌姬的事情,他形容道:“那个姑娘,看起来十五六岁,面容姣好,亭亭玉立,皮肤很白皙,昨晚应该不在接风宴上的那些歌姬中,你们去给本公子好好查查……”
他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昨晚身上有铃铛,就是不知道平日里跳舞,是不是也带着铃铛,反正可以先从铃铛下手去查。”
两个小厮额头冒汗,心中打颤,或许他们从小就是奴才的缘故,他们要比眼前的穆公子更能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就像是昨晚穆公子要去撞的那些护卫,他们两个小厮当时就知道,那些人是真敢杀人的,而且下手都不带眨眼的。可是,他们家公子却懵懵懂懂,什么也不知道。
就比如说,此刻他们家公子要找的这位歌姬,那明显就是陆爷的人啊!哪里能是他们家公子觊觎的?昨晚,两个人也有幸瞥道了陆爷和那歌姬的缠.绵一吻的,就算是陆爷喜新厌旧,转头就把那歌姬忘了,也轮不到他们家公子觊觎啊!
如果他们家公子如果在陆爷的船上和这位歌姬有了牵扯,那就是名不、言不顺,而且一个歌姬,本来身份就低微,就算是有了错处直接被弄死了,都不会有人在意的,但是他们家公子的身份可不一样啊!
可惜,就连两个小厮都想明白的事情,穆凡成就是要去作死。
作死的穆公子,在两个小厮要出去打探消息时,还特意补充了一句:“那边的张姑娘,不要理她就是了。”
两个小厮:“……”
两个人出了门,相互对视了一眼,都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声,满眼绝望。他们的卖身契在穆家三房夫人的手里,就算是此刻两个人想要离开这个倒霉催的穆公子,也是不可能的。
其中一个眼眸动了动,问另一个:“大哥,咱们兄弟俩,虽然没亲没故,但是打伺候公子那天起,就在一起了,你就是我的亲哥,比我的亲哥还亲。哥,我跟你说句实话吧,咱们公子肯定是在作死,就算是这一次能侥幸躲过去,肯定还有下一次,我也不怕你抓我把柄,我就是有异心了!”
那位被叫做大哥的,也只不过比那个年岁小的长了一岁罢了。他也叹了一声:“老弟,你说,怎么办吧,哥都听你的!”
“嗯!够义气!”
刘长德毕恭毕敬地站在陆玥泽的书桌前,把穆公子身边两个小厮带过来的情报,一一禀报。
陆玥泽放下手里正提着的毛笔,似笑非笑道:“这个穆凡成,做人也太失败了,连有卖身契的奴才都能反水。”
“爷,您看?”
“他不是要打听一个歌姬吗?爷就送他一个歌姬,让他心愿达成!”陆玥泽虽然笑着,但是满腔地怒火,正熊熊燃烧。
这个穆凡成,真是好大的胆子,不仅仅觊觎他陆玥泽的夫人,竟然还有眼不识金镶玉,把他陆玥泽的夫人当成了下贱的歌姬?
这口气,陆玥泽发誓,他一定要讨回来!
刘长德有些迟疑,思索了一番,多嘴问了一句:“爷,您看这歌姬,选个什么样的送过去……比较好?”
这一次,陆玥泽已经低头提了毛笔,蘸墨,开始写字了。他连眼皮都没抬,道:“想得美,爷的歌姬,都是花银子养着的,能便宜他穆凡成了?闫蝶不是一直在养病吗?这几日直接就把穆凡成引到她那边去吧。”
“闫……蝶?”刘长德有些震惊,似乎是想要说什么,但是以他的身份,这话有不好说。
闫蝶他是有印象的,是在夫人身边伺候的丫鬟,和平喜一样,都是这次从陆宅里带出来的。平喜这个名字,刘长德倒是还算熟悉,因为他那个不争气的弟弟一心一意地都扑在了平喜的身上。他还想着,日后爷和人成亲了,他就替他那个不成器的弟弟求个恩典,把平喜指给刘长水。
而这个闫蝶,刘长德只能记得,是一个挺漂亮的姑娘,至于其他的印象,他还真是一点都没有。可是,刘长德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事,陆爷要把一个丫鬟推出去,而不是船上养着的歌姬?
陆玥泽正在写字,似乎心情颇好,破天荒没等刘长德问,就说了一句:“有异心的奴才婢子,爷自然要给她点惩罚。就看闫蝶能不能开窍,抓住这次机会了,到时候,可别说爷不念情面!”
刘长德听得云里雾里的,实在是不明白陆爷指的是什么。
他缓缓地退了出去,把书房的门关上了。
书案前的陆玥泽提着毛笔的手停了,眯着眼睛,自言自语道:“程瑾玉,你花了两千两银票,收买爷夫人的贴身丫鬟,究竟……要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不作死就不会死!
今天章节合在一起更新!
☆、第70章
第七十章身败名裂
闫蝶一个人坐在房里,静静地看着窗外, 发愣出神, 也不知道究竟在想什么。
她现在已经不晕船了, 身体也已经没有大碍,脸色都比以前红晕了许多。前几日她就偷偷地找人给新上任的刘大总管递了话,说自己的身体已好, 可以继续伺候夫人,不需要继续留在这里养病了。
可是,好几日过去了, 依旧没有人理她。
陆宅之前是没有女眷的,陆爷也没有后院, 所以陆爷的吃穿住用行, 都是由德顺和德福两个大总管照顾。这一次,陆爷带着夫人一起出行, 闫蝶和平喜作为夫人的丫鬟, 名义上是归商队的大总管着,可是事实上, 无论是之前的德福总管,还是现在的刘总管, 似乎都不打算插手这件事。
闫蝶等了几日,越来越焦躁不安。原本在夫人的面前伺候, 她是不乐意的,但是就算是在夫人伺候,也要比被扔在这里, 无人问津的好啊。闫蝶有时候真的害怕,怕她就这么彻底地被扔在这里了。
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隔着窗子,能看到窗外,白茫茫的一片,是月光。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衣裳的对襟,那里是她放置两千两银票的地方,每当她心情不安地时候,就会住摸一摸,来告诉自己,情况不是最糟糕的,她还有银子傍身呢。
只是越是这么想,她越是睡不着。最后,实在是睡不着,披了一件外衣,起身下床,想要去窗边坐一坐。
她刚一动,脚还没来得及沾到地上,就听到门外地走廊里,传来一阵脚步声。不知道为什么,闫蝶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莫名地冒出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她虽然养病,被挪出了夫人住在南侧船舱,但因为她毕竟是夫人的丫鬟,又是陆爷整个商队除了夫人和平喜之外的唯一女眷,自然是不能和商队的男人们放在一起的,也不可能和船上原来伺候的那些人住在一起。所以她住的位置,平日里不是特意过来的,几乎是没有人能路过她的门口的。
尤其是,此刻夜色已经深了,船上各处有值夜的,不会有谁随随便便地过来。
闫蝶不安地起了身,蹑手蹑脚地朝着门口走了过去,把耳朵贴在了门上。
很快,她就听到了一个男人压低的声音,道:“就是这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