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节(1 / 2)

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要去上学,王师傅就跟送自家孩子一样。

为了送小少爷上学,王师傅特地的穿了一身体面点的衣服,就是怕给小少爷丢脸。

“怎么了,晗晗?”王师傅问。

“没事。”孟晗看上去精神不是很好,耷拉着眼皮子,他身上穿着一件当下非常时髦白衬衣,西装裤,剃着简短的小平头,小伙子又帅又精神,走在人堆里面非常扎眼。

“是看到熟人了吗,咱们先去宿舍,我先给你把床铺好,东西先收拾好,等会儿咱们再去学校食堂吃个饭。”这也是王爱梅交代的,体验一下学校食堂回去再跟她汇报,当妈妈的不管多忙,心里最记挂的还不是孩子。

要不是王爱梅两口子出差了,也不会让公司的司机过来送孩子上学,这一层是个失落不说,孟晗惦记的还是刚刚在学校门口看到的那个女孩子。

穿着的衣服一看就是新衣服,他把人家的衣服弄脏了,人家对他的印象肯定差极了。

一想到入学第一天,就在同学心目中留下来这样一个印象,孟晗就有些提不起精神来。

宿舍是早就分配好了的,八人间,上下铺,连个柜子都没有,孟晗去的时候下铺的位置已经被人占走了,同宿舍的几个小伙子看到他进来的时候明显眼前一亮。

自己背着崭新的大棉被,还带着一口皮箱,锡捅里面的牙刷杯子都是崭新的,在这个买东西还需要票证的时代,虽然物资已经没有十年前那么短缺,但是孟晗的东西看着就是舶来品,跟一般人不一样。

王师傅利索的帮孟晗铺好了床,棉絮是家里暴晒过好几天的十斤重的大棉被,这会儿垫在床上软软呼呼的,他最后满意的拍拍被子,又准备给孟晗挂蚊帐。

孟晗皱皱眉,不喜道:“好了王叔,我不用蚊帐。”

宿舍的条件并不好,就稍微比厂区的房子稍微好点,外面的走廊里还有学生拎水弄湿的地面,这种地方最容易生蚊子。

在这个方面王师傅比较有经验,棉被上面给他铺了一层麻将席,其他几个的草席跟孟晗的麻将席比起来,就跟叫花子似的。

宿舍里面没有插座,自然连个风扇也装不起,王师傅挺担心小少爷搞不习惯。

“那怎么行,这里肯定有蚊子的,你稍微等等,我给你把蚊帐挂上。”

宿舍下铺一个正在扣脚的少年差点笑出来,蚊帐,这么娘门儿的东西谁会用啊,男子汉都不怕蚊子叮!

孟晗不悦的把蚊帐抢了过来,塞到王师傅手里:“好了好了,大家都没挂蚊帐,再说挂了会更热。”

王师傅无奈,只能把蚊帐给收了。

家里的条件挺好的,换做这里,孟晗肯定要吃不少苦头,当天晚上他都没怎么睡着。

宿舍八个孩子,还有人打鼾,有人不讲卫生不洗脚,他又怕热,晚上冲了几次凉水,折腾到快半夜才睡着。

这个年纪的孩子贪睡,孟晗却是习惯早起了的,早上六点,大家还在被窝里面捂着睡觉的时候,孟晗就从被子里面爬了出来。

早上他会去跑半个小时的步。

蹑手蹑脚的换好运动衣,运动鞋,孟晗从宿舍里面走了出去。

海城的气候很特殊,冬天虽然不下雪但是特别冷,夏天这种潮湿又燥热的天气要持续到九月中旬才会结束,早上是最凉爽的时候,别看孟晗年纪小,自制力却是很好,每天雷打不动六点起床跑步。

事实证明早起的鸟儿有虫子吃,孟晗绕了学校跑了一圈,走到学校一片小树林的时候,听见悠扬悦耳的小提琴声音,琴声如小溪蜿蜒流淌,高低起伏,如有灵魂一样,一下子就抓住了少年的心。

怎么说呢,孟晗家境好,从小也是学小提琴的,以他的水平来听,拉小提琴的人的天赋远远在老师和他这种勤奋型人之上。

对方是个天才!

孟晗拔开柳树枝丫,看见湖边坐着一个少女,他的角度离对方并不是很远,能够看清楚是那天在校门口遇见的那个少女,他眼睛一亮,本来想要往前走几步路,仔细想想又停住了,她在拉小提琴,一定不想让人打扰才找到这样一个安静的地方,这里很僻静,除了像他这样晨跑的人,其他人也不会这么早到这个地方来。

这样也不会打扰到其他人。

孟晗下意识一想,这个地方也不是很安全,不知道是少女心大,还是坏人这么早都还在睡觉,看样子她应该不是一天两天在这里练习。

他停住了脚步,静静的看着不远处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没忍住,我还是发了,这一部分是孟晗和张茗楚少年时期的故事,大概三章吧。

第128章 番外一

张茗楚大概也不知道有个少年在她练习的时候默默的一直守护着她。

孟晗每天总是比她先来,比她早走, 直到看见她的身影走到操场上面, 才拐一个弯,继续跑步。

这样的日子维持了很久, 直到有一天孟晗来晚了, 走到老地方, 竟然没有听到琴声。

他的心里咯噔了一声。

对方几乎每天都来这里, 除非是下雨或者是放假, 从不间断.

他暗自叫了声“不好”,往前走几步,果然看见少女狼狈的跟几个小流氓对峙,对方有三个人, 她看起来惊慌失措,小提琴的琴弦都摔坏了。

对方用下流不堪的话语调戏她, 她显然没有见过这种阵仗,慌了神。

此时此刻孟晗连脑子都没过,用很快的速度冲过去,将对方为首的那个人推倒。

另外两个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 张茗楚手中的小提琴就梆梆两声砸到对方脑袋上。

孟晗拉着她的手就往外面跑。

他是从小就跑步的, 长跑是他强项, 小学运动会他还跑过一千五百米, 张茗楚虽然是女孩子,但家境一般般,看着是拉小提琴的小仙女, 其实小时候也是野的不行,她比孟晗大了三岁,腿脚力气也足,两人一起跑竟然也能不分胜负。

后面那几个直接被这两个小家伙弄懵了,等反应过来冲出去的时候,学校的保安已经围了过来......

孟晗就是这样认识张茗楚的,而且机缘巧合下,两人都一起拜了孙琴赫先生为师。区别是,张茗楚是特别有天分的那种,孟晗就总被孙老师嫌弃。

当初他求着母亲把自己送到孙老师那里上课的时候,也是因为知道这个小姐姐在那里上课。

他也从未对这个姐姐表白过心意,因为学校对她表白的男生太多了,一旦让她知道自己卑微的梦想,她会不会疏远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