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2 / 2)

凶哥摇起尾巴来,尾巴毛扫到温知黎的小腿,痒得她咯咯直笑。

有小时候那只不分青红皂白就咬人的德牧做参考,谢从述瞧着凶哥竟顺眼了几分。

出了小区,温知黎怕凶哥吓着路人,专挑人不多的小道走,

谢从述一开始怕狗,离温知黎和凶哥至少五步远,后来越走越僻静,他担心温知黎的安全,皱着眉走上去,不太愉悦地问:“你平时都是晚上遛狗?”

温知黎把牵引绳多放了点出去,让凶哥的活动范围适当扩大,不甚在意地回答:“对,早上我起不来,晚上才有时间。”

谢从述的眉头拧得更紧了:“每天晚上都走这些地方?”

温知黎点头:“差不多,有时候会去小公园那边,不过要九点之后再出门,人没那么多。”

“为什么?”

“凶哥是大型犬,很多路人看到会被吓到,比如你这样的,而且人多的地方它容易躁动,我一个人拉不住。”

“不安全。”谢从述看看四周的行人,两只手的数得过来,说,“你一个女孩子,大晚上出来遛狗,心真够大的,以后我陪你出来。”

温知黎笑道:“没事的,这一带很安全的,再说还有凶哥保护我呢。”

“一只狗能做什么,别说了,以后遛狗叫上我。”谢从述看了眼在前面没心没肺撒欢的凶哥,没好气道,“养狗真麻烦,以后我们家别养狗,可以养猫,猫不用遛。”

温知黎被谢从述的发散性思维打败了,打趣道:“那万一你小孩喜欢狗不喜欢猫呢?”

谢从述回答得更干脆:“不存在的,因为我不喜欢小孩。”

温知黎惊讶了一下:“恐婚的副作用是恐孩吗?”

谢从述好笑地看着她,解释道:“不是副作用,我对小孩也不是恐惧,就是单纯的不喜欢。”

温知黎来了兴趣,好奇多问:“为什么不喜欢?”

谢从述思忖片刻,回答:“这世界上有很喜欢小孩的人,也有很不喜欢小孩的人,我感觉二者都不需要特别原因,非要说的话,那就是很吵很麻烦,当然,这落在喜欢小孩的人眼里都叫做可爱。”

说完,谢从述见温知黎没反应,以为自己跟以前一样,又踩到了她的雷区上,补充:“不过你要是喜欢小孩的话,我也会试着喜欢的,你是特例。”

温知黎摇摇头,反而笑起来:“没有,我刚刚只是在想,原来这世界上不止我一个人对小孩无感。”

“你也不喜欢小孩?”

“不喜欢,原因有你说的那些,不过不是最紧要的。”

“最紧要的是什么?”

终于走到湖边,温知黎给凶哥松开牵引绳,让它自己去跑几圈,拉着谢从述坐在长椅上,这才不紧不慢地说起来。

“我觉得我负担不起一个生命。”

“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就没怎么管过我,她……挺讨厌我的,原因你应该也知道。我是我外公外婆养大的,他们以前都是高中老师,我外公性格随和,很好说话,但我外婆年轻的时候比较强势,我挺怕她的,后来外婆退休之后,身上担子轻了,整个人放松下来脾气才好多了。”

“读书的时候都有叛逆期嘛,有一阵儿我觉得我外婆教育特别失败,不是骂就是罚,后来长大了,回想以前的事情,我觉得做家长能做到我外公外婆那样已经很好了,至少我没有危害社会,本事不大,但算得上好人吧。”

“但我完全没有信心把小孩教育成一个好人,就……我不知道要怎么去引导一个人,按照正确的轨迹前进,我手足无措,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信心,在这种信心没建立起来之前,我对小孩都是无感的。别人家的看看还好,真要落在自己头上,我会很崩溃。”

谢从述听完表示一百个赞同,只差没拍手鼓掌了。

“正好,我们以后安心过二人世界。”

温知黎靠在谢从述的肩头,想到家里那两个长辈,颇为头疼:“我外婆肯定不同意,难搞。”

谢从述揉了揉温知黎的脑袋,半开玩笑道:“没关系,以后你就是我的小孩,爸爸会好好照顾你的。”

温知黎笑骂:“走开,你少占我便宜。”

作者有话要说:鉴于男女主都不喜欢孩子,所以不会有什么生娃养娃包子来包子去的番外了。

第73章

有人陪着聊天说话,今晚的遛狗时间比平时多了快一个小时。

凶哥玩疯了,体力耗尽,回家没再闹腾,等温知黎给它摘了牵引绳和狗嘴套,自觉走到自己窝里就睡了。

谢从述没有进门,站在玄关看温知黎前后忙活,贴心提议:“我让钟献买了台投影仪,去我那边看部电影?”

温知黎进厨房倒了一杯水,喝了两口,走到玄关递给谢从述:“喝不喝?”

谢从述接过一饮而尽,执着继续问:“去不去?”

温知黎看向别处,左顾而言他:“明天还要上班呢。”

谢从述拉回话题:“才九点半,还早。”

“那好吧。”温知黎扯了扯身上的运动服,有点嫌弃,说,“我换身衣服,你先回,我一会儿来找你。”

谢从述笑起来,眼神荡漾:“好。”

温知黎回到卧室,拉开衣柜,把所有睡衣拿出来扑在床上,跟个选妃的皇帝似的,目光刁钻地一件一件扫过。

说实话温知黎并不排斥除了看电影之外的事情,毕竟她也不是什么纯情小姑娘了,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分手前都已经发生过。

只是这种事吧,时隔这么久,总要重新开个好头,这叫仪式感。

一件恰到好处的睡衣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