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史铃救人心切,听他这么一说,有心心动,期期艾艾的看着我,不太好意思的开口道:“天顾大哥,你的枪能借我用用吗?我保证,救了人就还给你。傻大个是我请来的,又是为了救其他人被抓走的,我们不能对他置之不理。天顾大哥,你是个好人,帮帮我行吗?”
我盯着她焦急的脸,叹了口气,道:“不是我不帮你,这一支枪根本没用,它们速度太快了,你就算打中了其中一个,没等开第二枪,就会有另一个人野人把你制服了。”
刑磊峰闻言,不太可气的开口:“说的你好像多了解野人一样,怎么,你遇到过?”他把我当成情敌了,趾高气扬的,巴不得在乌史铃跟前打击我。
我这人脾气还算不错,大部分时间,都懒得和人做些无所谓的口舌之争,因此看见他这模样,我有种烦躁感,便不想搭理了,直接对乌史铃说:“枪我不能给你,给你就是鼓励你去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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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野猪
刑磊峰见我不理他,有些气急,又阴阳怪气的接了一句:“这么说,你的意思是让我们不要救人了?”
脾气再好的人,被一个认识不到一小时的人三番两次挑衅,估计也得炸毛,我忍不住了,低喝道:“我和小玲说话,你差什么嘴!”
“你、你……”他显然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句,顿时气的满脸通红,手一扬,竟然是想打架。所幸乌史铃是个明事理的,喝止住了他,对我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我不该提这种让你为难的要求。天顾大哥,不论如何,谢谢你救了我,但我们不能抛弃傻大个,我们必须要去救人。”说完,她对我微微点了点头,紧抿着唇,一脸倔强,对其余人说道:“走吧,往西北走。”
期间,那小眼睛的伙计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忽然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我一看,是张名片,上面写着活人堂的地址。
“身体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我们医馆。”他笑眯眯的说了一句,就跟着其他人,顺着绳索下去了。须臾,五人都下到了山崖地下,乌史铃站在下方,抬头看我,冲我挥了挥手,双手放在嘴边喊道:“天顾大哥,再见!希望你的同伴早点回来!”
同伴?
算上今天,离跟宋侨明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三天了,也就是说,我在这个山洞里整整待了十天!
他们究竟是被什么事情给耽搁了?
我看着乌史铃等人渐渐走入丛林的身影,于是做了一个决定。我撕下一张纸,留了言,以防有人回来。紧接着,便背上装备,下了山崖,追上了乌史铃几人。
乌史铃明显觉得惊讶,张大嘴诧异道:“你、你怎么来了?”
我道:“我的同伴也是往西北而去,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平安回来,我准备去找他们,所以,搭个伴一起走吧。”
“太好了。有你在,我们可安全多了。”
他们携带的武器是匕首和砍刀一类的,比起枪来自然差了许多。我们六人搭伙,开始朝野人山深处进发,沿途我时不时的会吹一下信号哨,期待着能从远处的某个地方传来一些回应,但始终一无所获。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或者和队伍错过,沿途我们还留下了很明显的记号,就这么白天走,晚上扎营,一直走了两天。
此时,我们其实已经走到了野人山深处,也就是我们之前所计划的尸身的搜索范围,之前宋侨明所说的七天,是指来回往返加上进行搜索的时间。
如果他们还在这里没有离开,那么在大面积的搜索下,或许会留下什么信息。
沿途一直是卫冕在找路,一来他对丛林环境比较熟悉,二来他敏锐的观察力,也能最快的寻找到一些野人留下的踪迹,我跟着这几人一起行动,一面帮他们留意野人的动静,他们也同样帮我留心谭刃等人的线索。
第三天开始,我们没有再前进,而是开始展开搜索,为了安全起见,众人也不敢分开行动,因此搜索的进展很慢。
这地方山高林密,时不时能见到悬崖峭壁,河谷奔腾,适宜的环境,使得这里的植被疯长。极目所见的大树,盘根节错,连成一片,时不时的能看到一些树洞。
这些树洞大多是树木生长年龄过久,病变而形成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些甚至大的都可以容纳野兽当天然洞穴了。
我们在丛林里寻找其余人的线索,一直到了当天中午,热带丛林多变的天气又开始下雨。按理说秋天的雨一般不会下的很大,但这地方的雨,却下的跟豆子一样。
刑磊峰骂骂咧咧抹着脸上的雨水,我们不得不找了一个树洞避雨。
常识虽然是不能在树下躲雨,但搁在这地方其实都一样,反正不论怎么走,我们都是在树下面,与其如此,不如找个干燥的地方。好在这地方树洞颇多,没多久众人便找了个稍大的。
躲进去时,还有一些昆虫爬来爬去,我顺手喷了些驱虫剂,便将它们给驱除了。
众人缩进树洞里,脱了湿外套,一边休息躲雨,一边吃些干粮。
“咱们这么找下去,得找到什么时候。”刑磊峰说了一句,一头红发上面全是草渣滓,跟鸡窝一样,脸上还有秋蚊子叮咬出来的大包,看起来挺搞笑的。
乌史铃道:“坚持就是胜利,这才找了三天而已你就没信心了,你看天顾大哥,为了等他的同伴,可是一个人在山崖上等了十天。现在跟着我们走同样的路,人家说什么了。”
刑磊峰被噎了一下,看了我一眼,讪讪的闭嘴了,不过那眼神实在是不怎么友善。
倒是领路的卫冕像是想到了什么,问道:“如果找不到你的同伴,你打算怎么做?”
这个问题说真的,我还真没有想过,因为潜意识里,我并不觉得周玄业等人会出事。但事实上,野人山太大了,如果真的出什么意外死了,我们这几个人,要想在这么大的区域内去搜索几句尸体,那成功的几率太小了。
这实在不是个让人高兴的话题,我嚼了口压缩饼干,没有吭声。
混血人william看起来精神十足,啃压缩饼干啃的有些不满,看了看外面已经变小的雨势,便道:“我刚才看见不远的地方,有野果,我去摘一点来。”
乌史铃低喝道:“别摘什么野果了,万一你遇到野人怎么办。”一个人,手无寸铁的遭遇野人,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william耸了耸肩膀,露出一副相信我的模样,说道:“放心,现在不会有野人的。”
听他这信誓旦旦的口气,我不禁有些好奇,问他为什么这么肯定。
他回道:“野人身上有毛,但凡有毛的生物,都是很讨厌水的。现在下雨,它们肯定和我们一样,在洞穴里躲雨,不会跑出来的。”说完,自己批了个外套,拿着匕首就去弄野果了。
这个外国人,体力还真是有些好的过头了,众人累的都只想躺着睡觉的档口,他竟然还肯为了口吃的跑出去,对美食也未免太执着了。william走后,我们其余人便卷缩着躺在树洞里,在山间攀爬行走了一上午,现在能躺下,实在是一种享受。
或许是大雨减弱了人的防备意识,躺着躺着,我竟然有些昏昏欲睡的感觉。就在我几乎快要睡着的时候,丛林远处,忽然传来了一声惊叫。是william的声音!
这声音惊的我一下子坐了起来,其余人也是一个激灵,面面相觑之下,二话不说,提起装备就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而去。
william出什么事了?
所幸那地方离的并不远,众人还没靠近,便听到了一阵吭哧吭哧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