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2 / 2)

“没,没有,你做的那个辣椒酱味道还不错……”黑毛越说越小声,他还是想吃正经菜。

“我这段时间太累了,想休息一下,饭你来煮。”温迪说完就往火炕上躺。

然后就真的躺倒不动了。

黑毛震惊地看着她,等了足足三分钟,也没等到温迪爬起来说只是开个玩笑。

她甚至已经发出了呼噜声,虽然很刻意,因为她睡觉从来不打呼噜——但这表达了她不想起床的决心。温迪把脸埋在枕头里,脸朝下地趴在火炕上,双腿并拢,两臂笔直地垂在身侧,一动不动。

黑毛还是想挣扎一下,说:“你不是说我做的菜不好吃吗?”

“对。”温迪附和道。她果然没睡,“但是煮饭你没问题的,你只是不会放调料而已。”

煮饭就那套程序,只要记住水和米的配比,就不会出错。

而这种制式做法,恰恰适合黑毛,让他煮饭,不会有任何问题。

“可是……”

“你想吃任何菜都可以,自己做,我只吃辣椒酱。”温迪的声音从枕头里透出来。

“你真累啦?”

温迪撑起身体,吐了一口气,扭头说:“对,这段时间我动了很多脑子,头疼。”

黑毛也叹息,他点点头:“那你好好休息,我去煮饭,交给我吧。”

他走了。

温迪重新躺回床上。

她不是故意整蛊黑毛,是真的很累,劳心费力都是累人的事,精神疲惫了要比身体疲惫更难恢复,她打算今晚吃完饭后,就好好睡一觉,睡到明天,或许会对今晚冒出来的所有疑问都有解答。

睡一觉就好。

第134章 第134日

温迪起床的时候打了个哈欠,她有点惊讶,自己睡到天亮居然还是很困。

她回忆了一下,昨天下午她就开始睡,中途黑毛好像曾经试图把她叫醒吃饭也遭到拒绝,然后她就一直沉睡,直到刚刚苏醒。算起来她应该睡了十二个小时以上,这么长的睡眠时间,怎么还是困?温迪在火炕上翻滚了两圈,才慢吞吞爬起来。

她眼睛迷迷糊糊地眨巴着,缓了会神,决定下床。

悠然地踩在温暖的地砖上,穿衣穿鞋,然后她走到院子里去。太阳已经升起半天了,温度比清晨时高一些,应该在十摄氏度左右。温迪站在院子里做了一遍广播体操,扭头回养鱼室,蹲下来看了半天,伸手从海鱼池里抓了一条肥美的鱼。她把鱼拿到案板上处理,剖开后从它肚子里摸到了几块手感滑腻软弹的东西,摸出来一看,是鱼卵块。

于是温迪修改了自己原本的想法,改主意要做别的。

她进海鱼池又抓了十几只虾,抓了一捧小麦,进冰库拿了一个玉米。

温迪先把玉米放在碗里,用温水浸泡解冻。然后处理小麦,将它放进石臼里捣碎,铺开后轻吹,吹掉的就是轻的麦壳,剩下的是粉碎的小麦粒。然后用石杵继续捣,再用木棍来回碾压,因为没有石磨,因此这是一段非常艰苦的程序,靠人工把小麦生碾成了小麦粉。然后这么辛苦地搞了半小时,也才弄到小半碗的面粉,温迪将它放在旁边。

虾,去头去皮,挑去虾线,只取虾仁部分,全部剁成虾肉茸。

接着拿两个鸡蛋打散加盐,准备好蛋液后,再取一小捧生粉即土豆淀粉放在一旁。

鱼卵轻微碾压,压碎后装进碗中备用。

最后是已经解冻的玉米,用刀将所有玉米粒刮下来,全部切碎。这些食材同样放入碗中,经过接近一小时的准备,温迪便获得了:面粉、虾糜、蛋液、生粉、鱼籽、玉米碎。接下来就是“组装”这些材料,用虾仁包裹鱼籽,揉成丸子,然后依次蘸生粉、蛋液、面粉和玉米碎的混合物。直到将所有食材全部“组装”成一个个表面颗粒分明的金黄色丸子。

温迪给它取的名字是鱼籽虾仁黄金碎,这并不是温迪自创的菜品,而是她去某个西式快餐店吃过的点心,吃了觉得很喜欢,但当时只需要不断进快餐店点餐就能吃,因此温迪从来没想过要自己做。直到刚刚剖开鱼腹找到了鱼卵,也就萌发了要重现这道菜品的想法。

这道点心的主材料有三样,全部写在了名字里,鱼籽、虾仁、黄金碎——也就是玉米粒。

揉好丸子后,温迪起油锅,将所有丸子都下入油锅里炸,炸120秒即可捞出,冷30秒后再下油锅复炸,使它表面的玉米粒尽可能地膨胀,虽然是切碎的玉米,但也一个个胀大到了一厘米左右的大小,分布在金黄色丸子的表面,显得非常诱人。

这些材料基本都是剁碎的,在油锅了炸三分钟足够熟了。

温迪将丸子捞出来装在漏网里沥油,继续处理挖出鱼卵的鱼。

她把鱼身上的肉刮下来,再剁下鱼尾巴,蘸着剩下的面粉和蛋液,下油锅里炸,鱼身的肉切成可以入口的片,炸后外酥里嫩,非常鲜甜可口。又因为温迪特意只放了一种调料,盐,因此虽然这些都是油炸制品,却并不会使它们的味道过于重复腻味,反而油炸的部分酥脆可口,更能衬托出它包裹的内里食材的嫩和鲜。

吃快餐的时候,温迪就曾经很喜欢一种下架食物,鳕鱼条,酥脆的外壳和雪白细嫩的鳕鱼肉达成了非常分明的互相衬托,每一口咬下去两种矛盾的口感在口中发生碰撞,却又能互相融合让食客只会更鲜明地感受到它的美味。

至于剩下的鱼头和连接的鱼骨头则被温迪留下,用油炸了一下就扔在锅里,加大量的水和姜片一起炖,盖着盖子慢慢地炖,等吃完了鱼籽虾仁黄金碎和炸鱼条后,这锅汤也炖好了,加点盐搅拌均匀就能舀出来喝,一碗喝下去,既去油腻,又能给食客提供从里到外的舒心清扫,仿佛蒸腾了一场温泉浴,里里外外都无比暖和。

喝两碗鱼汤,锅里还剩下不少,此时就可以放粉或者饭。一般来说,最好是放面,但磨面粉太麻烦了,暂时没法那么奢侈。最后温迪选择放红薯粉,红薯粉的口感最适合这种清淡的汤,如果是土豆粉,它不那么容易入味,反而可能跟这锅鲜甜的鱼汤格格不入。至于米饭,用它配汤也不错,但得重新煮,浪费时间,红薯粉就简单了,直接扔进锅里煮几分钟,稍微煮过头一点也无所谓,它不像面会坨,经得煮,越软越好吃。

接下来还可以按照各人口味,再扔一把青菜,或加一勺辣椒酱。

温迪选前者,黑毛选后者,各得其味。

在她们吃红薯粉时,温迪把鱼头和鱼骨头装碗里,配一碗汤,端给阿黄。阿黄把汤唆了,再把鱼头叼出来,抱在身前慢慢地啃。这里的鱼骨头是取的中间那段大骨,没有鱼刺,阿黄不会被扎伤。它没人那么挑食,对鱼头里所有的肉来者不拒,它是不嫌弃腥味的,甚至越腥越好吃,一会儿工夫就把鱼头吃成了一个空架子。

今天,由一顿美味的早餐开场。

接下来温迪和黑毛去晒场收了黄豆,带回来装进石缸。这下,八个石缸都有主了。

随后温迪开始和黑毛商讨要做石磨的事。

“我不知道怎么做,听你的,你想好以后教我就行。”黑毛把主动权扔给她。

“去海边看看吧。”温迪决定,先去选石头。

这次也带着旱船去,因为偶尔也有需要用到石头的时候,但由于承重的问题,平时用藤条筐一次装不了多少,但用旱船就不一样了,自从有它上次带大量石砖回来的事迹后,温迪眼里它简直就是移动卡车——虽然轮子是黑毛本人。到达海边,温迪要去的地方是乱石滩,她让黑毛把旱船放在旁边,两人走进石头堆里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