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节(2 / 2)

七零年代淘金记 甜饼 2765 字 1个月前

“你又走神了。”初三的新同桌笑道。

“你不走神又知道我走神。”叶悠悠冲他呲了一下牙。

“嘿嘿。”同桌傻笑。

下课铃一响,大家开始伸懒腰,这里有人依旧在苦学,这一看就是要考高中的。还有人闲闲散散一脸无所谓的,估计混完初中的文凭,就准备参加工作,不用考高中当然轻松。学霸和学渣,一目了然。

更多的人是成绩不好也不坏,目标并不明确,同桌就问叶悠悠,“你说我是考高中,还是毕业之后参加工作呢。”

城里的孩子读书年纪都差不多,初中毕业十六岁,现在十六七岁可不是童工,是正正当当的可以上班的年纪。

“反正我是要考高中的,当然赞同你考高中,不过你自己的事,还是自己决定吧。”叶悠悠正在想辛墨浓最近寄给她的信里写,他不再是辛老师,让她想个合适的称谓。这口气就跟他们从没闹别扭一样,叶悠悠悻悻的想,以为这样就可以了吗?

同桌叹气道:“考高中还不是一样参加工作,还不如早点参加工作,多上两年班就多两年的工龄,还能多赚两年钱呢。”

这个时候的高中是两年制,倒不像后头是三年制,对叶悠悠来说倒是好事,节省了时间。

但是初中毕业只能进自己父母所在的厂子里当临时工,而且很难转正,家里的大人退休,他们才能转正,差不多就是一个换一个的意思。

而高中毕业,能够参加一些大型企事业单位的招工考试,考上了直接就是正式工,不用靠家里。

总之一利一弊,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

家里只有一个孩子的,当然好选择。但这个时候的独生子女可太少了,大多都是二到三个,四五个的也不鲜见。

家里孩子多的,父母两个人,最多只有两个工作岗位,剩下的孩子怎么办。当一辈子临时工,还是读高中参加考试博一把。读了高中博一把也不一定就能保证成功,说不定还是当个临时工,还少赚两年工资。

总之这是当下摆在所有同学面前的苦恼,大家平时谈论最多的,就是如何选择。

就跟叶悠悠的同桌一样,几乎每天都要念叨一遍,分析分析。

“我要是跟你一样成绩好,就好了。”同桌叹了一口气。

“你把分析的时间放在学习上,成绩自然就好了。”叶悠悠看着他,“光分析自己有什么用呢?你得看看你周围有什么事在发生,国家在发展科技水平,四个现代化需要实现,对高学历的需要只会越来越多。你看看周边的厂子,从外国进口了大型的机床设备,这样的事你觉得会越来越多,还是越来越少。”

周边的厂子招工都是高中学历才有考试的资格,叶悠悠的话也只说到这里了,如果这样都醒悟不了,她也懒得再说了。

第71章 用药换刀

叶悠悠的同桌若有所思,看样子是把这些话听到心里去了,往后几天果然没有再念叨工作的事,反而拿起了书本,开始钻研他以前做不出来的难题。

而叶悠悠神色一松,终于不用再忍受他每天的叨叨念了,真好。

回到家,看到楼下单元门外头,徘徊着一个瘦高的年轻人,上前一拍他的肩膀,“不是说了让你再来就直接敲门进去坐吗?”

“不了不了,我就是来看看你,顺便给你送点东西。还有,这是辛哥的信。”年轻人跟作贼一样把信递给叶悠悠,把手里的麻袋往地上一搁,骑上自行车就走。

叶悠悠抽抽嘴角,来人正是小冷,所谓的象个球的吃货,实则是个瘦瘦高高的单眼皮小伙子。

这笔帐要记在辛墨浓身上,骗她有糖吃吗?这种事也要骗,害得小冷第一次过来,她无论如何都不相信,还以为遇到了骗子。直到夏国安请了假过来证明,她才知道,原来小冷只是个吃货,但一点也不像球。

麻袋里装的是一条大草鱼,足有七八斤重,拖回家王桂花拎出来又是洗又是切,装了满满一盆的鱼肉。

“咱们家吃不了这么些,鱼头和鱼肉趁新鲜的煮一大锅萝卜鱼汤,剩下的腌一腌,可以吃上几天。”

王桂花还收拾了一大块新鲜的,给张霞家送去。又把腌好的鱼肉给住在隔壁的邻居分送了一些,忙完这些,柳满红才下班。

闻着鱼汤味,使劲的抽鼻子,“真香啊。”

叶悠悠也抽着鼻子,“太香了。”鱼汤醇白,白萝卜片甜津津,鱼肉又鲜又美,大葱段飘在白汤上,青青翠翠。喝上一口鱼汤,鲜的快要上天了。

“叶祥可真讨厌,以前咋没看出来,他是个这样的人呢。又跑到我面前说大妞结婚的事,我问他我坐哪儿,跟石雨花并排吗?他才不吭声了,真想揍他一顿。”

“就象现在这样顶回去不就行了。”王桂花教叶悠悠吃鱼头,叶悠悠不敢说自己会吃,就当是第一次吃鱼头,只是学的特别快而已。

叶大妞等不来叶悠悠,却在出嫁当天等到了王招娣,王招娣身边陪着的高大男人就是她的爱人,两个人已经摆过酒在乡下就认同他们是夫妻,只等着年纪到了去拿证。

王招娣含着笑进屋,眉眼俱是笑意,“恭喜你呀,听说你出嫁,我是无论如何都要来送你一程的。”

这样的笑话,怎么能不看,真是做梦都要笑醒咯。

叶大妞眼睛几乎快要喷出火来,咬牙切齿道:“你以为你过的很好?我以后好歹能进城接公爹的班,你就老实呆在乡下干农活吧。”

这也是叶大妞没有拼死反抗的原因之一。

王招娣嘴一撇,“那就祝你心想事成咯。”

心里想的却是,你这才是真的做梦吧,你嫁的人傻,你公爹又不傻。不晓得等你生了孩子,把工作留给孙子啊,提前给儿媳妇也要看你配不配呀。这里头的弯弯绕绕,人心之复杂,你叶大妞就好好去学吧。

“人家叶悠悠现在是城里姑娘了,她妈现在是厂子里的正式工,有本事,你到她面前恭喜去呀。”叶大妞倒是知道,自己刺激不了王招娣,那就用叶悠悠来刺激她。

王招娣果然面色发青,冷哼一声,转身就走。心想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她还能一辈子活在云端不成,总有掉下来的时候,到时候不踩上一脚我就不姓王。

叶大妞见自己成功气走了王招娣,顿时神清气爽,成为她出嫁当天,唯一值得高兴的事。

叶悠悠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翻看辛墨浓最新的一封书信了,上头说,他想过了,她就叫他辛辛吧,这样听起来比较亲切。

辛辛,音近心心,心肝宝贝?

还是取字形近亲亲,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叶悠悠好像明白了他的恶趣味,一阵恶寒,用手指戳着信纸,“辛辛,怎么不说喊你辛巴呢。”

想到这里,她提笔写了一封回信,开头便是辛巴你好,结尾是辛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