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2 / 2)

大人物 佳丽三千 2669 字 11天前

毛毛从前面回头说:“我妈喜欢她所有的歌。”

白易用皮鞋踹座椅,毛毛只好按照自己的风格说话:“妈哟,老子跟她不熟啦你个奇葩!”

白易也真奇怪,好好跟她说话她不要,非得毛毛这么贱贱的她才开心。她收了脚,弹弹上面不存在的灰。车子在美国最繁华的高楼前停下,毛毛先下车,环视四周确定安全后,敲敲车窗玻璃,白易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带,单脚跨出车外。

她并没有进到高楼内,而是在旁边找了个咖啡馆坐下,她占了一条大沙发,歪在上面打电话。不一会儿,一帮人从高楼里出来,直直走向咖啡馆,毛毛挡在白易前面,白易拍拍他:“别紧张,都是朋友。”

毛毛挑挑眉,你跟你朋友都是奇葩,带着几十个保镖喝下午茶!

白易看懂了,大笑起来,骂他:“烦死人!”

等人坐定后,毛毛就站在靠窗的地方时刻警戒,虽然这奇葩说是跟朋友喝下午茶,但白家大小姐如果喜欢,喝个下午茶都有本事让你体验一把血雨腥风。别的都好说,但只要这奇葩出了一丁点差错,他毛毛都得先把自己了解了,免得白老还得费心招呼他。

一串学生打扮的孩子经过这条马路,他们边走边讨论着什么,其中有一个东方女孩,穿一件大红的毛衣,并没有参与其中,她的眉眼里隐着惆怅,在红绿灯变化时最先踏上斑马线,快速穿过马路,站在对面等同伴。她并没有发现来自咖啡馆里的一束追光。

毛毛不自觉地放松了警惕,看着她和不同肤色的同学拐了弯,消失在自己眼前。

白易在唤毛毛,让他把车里的雪茄拿过来。毛毛几乎是立刻就回了神,没有丝毫偏差地去车里取来了小木盒。

白易的观察力却无比惊人,她在对方点烟的间隙用中文说笑般问毛毛:“看上哪个小妞了?”

毛毛哂笑:“老板,我只是个打工仔。”

☆、第31章 白老

找了一天有空,白易带毛毛去见她爷爷。白老从小把白易当男孩养,就指望她接手自己的事业和一帮兄弟。白易从小在男人堆里长大,爷爷是她心中最高大的存在。

白老把公司交给白易后真的做到了全身而退,公司和白家的一切事物都听白易的,他一概不插手,只有白易自觉拿不定主意请教爷爷时他才会指点一二,自己养出来的孩子自己知道,白易也不负她爷爷的众望,接过掌家权后事事办得井井有条,黑白道上皆不敢因为白家换了个姑娘出来办事就轻看些许。

车子穿过繁华路段朝前一直开,路上渐渐多了些中国人。毛毛从前座回头询问:“我们这是去哪里?”

白易闭着眼轻轻跟着邓丽君哼歌,告诉毛毛:“回家,去见我爷爷。”

毛毛拉开车顶的化妆镜整理了一下领带,背脊挺直。

毛毛没有见过白易她爷爷,只听道上人都说白老侠义,毛毛作为小辈头一次拜见白老,心里微微有些紧张。

白易微微撑开眼,起来拍了拍毛毛:“不要紧张。”

毛毛恩了声:“我没紧张。”

车子已经驶离了市中心,一条柏油马路直通某处,毛毛摁下车窗探出头,无法相信在美国这样的地方居然能有一座古老的东方庭院。这座庭院与这个国度格格不入,仿佛是时空交错时的幻象。这一次,白易不需要毛毛为她开门,她先下车来,站在门口等他。

偌大的庭院,纵向极深,白易带着毛毛穿过曲折环绕的回廊,亭子外头还开着梅花,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站在院中扎着马步练拳,毛毛感觉到白易刻意放轻了脚步,他立刻也学着这么做。

白易在外面嚣张得没有人样,在她爷爷面前却乖的像兔子,白老挥出一拳,虎虎生风,枝桠上的一朵白梅落在他的手背。老人以一个太极手势翻转,收势极快,深深吐纳后收起马步,闭目冥想。

白易极其狗腿地等她爷爷冥想过后挨过去将汗巾递上,才过完年没多久,外院的气温低,刚刚练完拳的白老一头是汗,头顶冒着白烟,他接过汗巾擦脸,眼看了看站在远处一身保镖打扮的毛毛。白易压低声音对爷爷说了毛毛的事,她比白老高了半个头,说话时极恭敬地弯着腰低着头。

白老没发话,毛毛就站在远处不动,他微微颔首,一派礼貌懂事的模样。白易边说边看过来,见他这副骗人的样子嗤地笑了起来,又跟白老在那边嘀咕什么。白老也带了些笑意,说:“你带他进去,我去换身衣服。”

白易带着毛毛进到白老书房,过了不一会儿白老也过来了,坐下后笑着对毛毛说:“盛赞是不错,但你也不差,既然来了,就好好做事,在这里,没人敢动你。”

三千港的这番动荡想必道上的人都有所耳闻,毛毛也不遮掩,坦坦荡荡的坐在那里,对白老说:“不,阿赞比我厉害多了,我只是跟着他而已。”

白老满意的点点头,这年头,有这份胸襟的年轻人不多了,他最是喜欢讲义气的小朋友。

白老问毛毛:“仇家解决了没有?需要帮忙吗?”

毛毛摆摆手:“这点小事不需您费心。”

白易在一旁插嘴:“爷爷您不知道,他一个人挑了白狐社的老窝,二傻子之前还想帮他,结果人家瞧不上!”

白老想起什么,哦了声:“那个教堂?”

毛毛点点头。

白老有些意外,更多的是欣喜,这样的人现在留在他们白家,就是一份助力,假以时日,他将成为白易不可或缺的左右手。到时候白易身边有傻昆和他,白老觉得自己就可以放心的走了。

“白易啊。”白老说,“你去把茶盘拿来,我们泡杯茶喝。”

他特意把白易支开,单独与毛毛说了几句。白易似乎知道爷爷有话要说,所以取个茶盘取了老半天都不回来。

“你现在跟着白易,干保镖?”白老上下打量毛毛的衣服。

毛毛低头看了看一生黑却有条五彩斑斓花朵领带的装束,无奈的点点头。

白老笑了:“白易太胡闹。”

毛毛摆摆手:“我欠她一个人情,随她,高兴就好。”

白老收了笑,严肃地问:“欠她人情,所以投靠我们白家?”

毛毛点点头,说了些往事:“本来没想这样,那天我都打算回家了……不过现在也不错,跟着白易挺好的。”

白老叹息一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过你这样回去实在太可惜。白易眼光不错,这件事办得叫我喜欢。毛毛,你好好跟着她,也能像以前那样,走出去大家都要喊你一声大哥。”

大哥不大哥的毛毛并不在意,他从来就没在乎过这些东西,但他现在是白家的人,主家要他做什么,他就得听话。

白老自认这辈子从没有看错过人,他认为毛毛是放不下的,当过大哥的人怎么可能甘心当小弟。只要他想出人头地,白家就能留得住他。

人,只要有这份心,就能做到自己想不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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