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1 / 2)

叶晔动了动嘴唇,却什么都没说,诸泽墨这是动心了,还不是一般的心动,他的发小最讨厌别人插手他的事了,可这次,他竟然没反应,“她最多不过十三。”叶晔在努力保持冷静。

“我知道”诸泽墨盯着叶晔的眼睛回答,他也没想着要瞒着他,他也知道,不应该的,可就是发生了。

叶晔掐了掐眉心,极为烦躁“那绿漪呢?”

绿漪是他的亲妹妹,自小就喜欢诸泽墨,但诸泽墨表现的厌恶女人,而且性子还极为冷淡,他以为诸泽墨这辈子都不会有喜欢的人了,他这次这样做也有点私心,想彻底断了绿漪的念想,让绿漪放弃诸泽墨,但没想到诸泽墨会喜欢上了人。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小姑娘,而且小姑娘的精神还不正常。这让绿漪知道,她会怎么想。

“我只拿她当妹妹。”诸泽墨拿着朱笔,一一批阅。

叶晔也知道,诸泽墨很坚决地拒绝的绿漪,这也怪不得他,可他就是想迁怒,“绿漪很快就到了,你自己说去吧。”,他刚收到绿漪的消息,说明天要来,还在犹豫要怎么和诸泽墨说,现在就不用了。

“我知道了。”诸泽墨虽然说地淡定,就是笔下的墨水在折子上晕成了一团,红的刺眼。

叶晔看着也不想维护他的君子形象了,唇边的笑意完全消失了,就这样走了出去。

等叶晔离开后,诸泽墨瞌上了眼,一动不动的靠在背椅上。绿漪,他想了想,那个总是笑着温温婉婉的姑娘,在某些方面却也是无比的执扭。还是彻底断了她的念想,如果他还没遇见小姑娘,他不介意娶叶绿漪,反正都一样,可是他遇到了。

诸泽墨微微勾唇,他喜欢娃娃亲,仿佛小姑娘天生为他生一样。想着,诸泽墨突然直起了身子,他还要找个人来伺候他的小姑娘,虽然不想承认,有些事情,他并不合适。

他想叫人,又想了想,这可是要伺候小姑娘的人,他还是亲自去吧!于是他换了身便装,直直的出了他们的驻扎地。

诸泽墨一点都不想想,所谓的娃娃亲是叶晔胡编乱造的。人还就都是一种理想型动物,不管你在优秀,碰到自己所爱的,都会情不自禁的理想化。

诸泽墨去了镇上,被一群人偷偷看,他本来就一身煞气,又有点不高兴,身上煞气就更重了,街上的人都躲着他走,可他不在意,给个老乞丐扔了块碎银子,让老乞丐带着他去人/□□易市场。

一到了地儿,老乞丐就跑了,诸泽墨也没理他,就牵着马,走了进去。里面有很多人,幼童,少年,少女,壮年男女,还有老人,他们处于人生的不同阶段,可有一个共同点,都是满身污垢,面黄饥瘦,眼睛里都流露着麻木,因为他们都不被当人看,是畜生,是货物。

诸泽墨皱了皱眉,不是因为同情,是嫌弃,这些人怎么配碰他的小姑娘,对,是连伺候都不配,这就是这样的时代,也不知道是不是悲哀。

花云死死地抱住人口贩子宋红肥壮的腿,哭花了一张清秀的脸,“我不要去花楼,宋妈我给你当牛做马,我求求你了,我求求你了。”

宋红不屑地撇了撇嘴,用力地用另一只腿踢花云,见踢不开就向着一边的几个男的骂道,“你们几个死的啊,还不快帮老娘把这个死丫头片子拉开。”

“不要不要”花云惊恐地大叫,一张脸都接近扭曲了,“宋妈,我求求你了。”,花云跪在地上,指甲死死的扣着地面,已经快要断裂了。

可她还是被禁锢了,宋红啐了一口,露出一口大黄牙,“我把你卖进花楼,以后可就吃香的喝辣的了,这可比当牛做马的好多了,还倔什么倔。”

说着还用手挑起花云的下巴,“长的这么惹人怜,以后好日子可有你的。”,她扭了扭大肥屁股,自以为很妖娆。

花云都要绝望了,要她当个千人骑万人压的贱货,她还不去死,她的指甲流出了血,又马上和泥馋和在一起,闻起来腥腥的,分不出到底泥的腥味,还是血的。

可她一转眼看见了,一个浑身都散发着贵气的男人,好像还是在挑人。他周围转着几个人贩子,那些平时脸上不可一世的人脸上,现在脸上都挂着献媚的笑,看着卑微又可怜。

花云不知怎么看到了希望,她竟挣脱了两个男人的控制,拼命的跑了过去,可她也没敢离的太紧,她知道,贵人会不高兴的。她曾见过县太爷,他对她以为是最好的东西满是嫌弃,并杜绝任何人的接近。

花云跪在地上,拼命地磕头,“公子,公子,买下我,我会做好的。”,她知道,这是她最后的机会。

诸泽墨淡淡的看着花云,她身上似乎是刚沾上的泥土,很脏,她模样最多称得上清秀,可在这里也算是好的了。

她应该是当地土财主家的丫头,也应该知道点规矩,最重要的是,还有点小聪明。她要是高喊“救救她”,估计他也不会理了。

“你个死丫头还敢跑。”宋红气喘嘘嘘的跑了过来,抬手就打,还骂骂咧咧道,“你们两个废物,还看不住一个女人,整天饭都吃到狗肚子里了吗?”,说着还拿眼白着那两个男的,一脸嫌弃。

花云就跪着,躲都不躲,背直直的挺着,带着乞求的看着诸泽墨。

“我买了。”诸泽墨觉得这个人,应该能好好伺候他的小姑娘,更何况他一向喜欢聪明人。

听到了诸泽墨的话,花云终于松了一口气,又狠命的磕头,“谢谢公子,谢谢公子。”,话到最后,语气都有些哽咽,她才十六,遭遇了这些,怎么可能不怕。

等她缓了口气,这才感觉到手掌钝钝的痛,她一看,手掌已经被她扣的鲜血淋漓。

“这位,老爷。”宋红本来想叫少爷的,有觉得不合适,就改了口。

宋红一看这就是只大肥羊,她的脸就笑成了一朵老菊花,满是褶子,“你是不是想要这丫头。”

诸泽墨不想和她说话,就木着张脸,一动不动。

宋红的眼珠子叽里咕噜的转了一圈,这也看着不像个怜香惜玉的主啊,可有钱不赚才傻呢,虽然王夫人给了她银子让她把卖花云卖到脏地方,可是王夫人一家都搬走了,她就想卖哪儿卖哪儿,只要有银子就行了,于是她就继续推销,“这丫头可是出了名的水灵,少说也的这个数……”,说着伸出又短又肥的手比了个五。

诸泽墨直接扔出了锭银子,转身就走,听一个满身肥油,唾沫横飞的老婆子在胡扯,实在让他有些受不了,没一刀把这婆子砍了,还是他修养好。

花云见状,马上跑着跟了上去,从她跑出去的那一刻,花云就知道,她丢了一些在这儿,也带走了一些这儿的东西,她的人生,也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你要服侍的是……”诸泽墨顿了顿,他还不知道小姑娘的名字,可他还是继续说,“唯唯”

对他的小姑娘,他的唯一,于是他就单方面的决定了小姑娘的名字,还自我感觉良好。

“是小姐吗?”花云试探的问道,“还是夫人?”

诸泽墨脚步顿了下,几乎不可查,“是……”

第10章 乱世10。

诸泽墨想了想,想到了一个另自己满意的答案,“现在是小姐。”

等到他的唯唯及笄了,他就娶了她,对,他们己经有了肌肤之亲了。虽然只是吻了吻额头,但这可是古代,是个既保守又放荡的时代。

放荡就是这个时候还有兄弟共妻,父子共淫的情况,保守还是有所谓的烈女被下人扶了一下,就砍掉自己胳膊的事,而类似这些的存在,还不在少数。

花云自然也听出来了,还极其精准的注意到,一身煞气的诸泽墨此时的语气都有些温柔,她默默的记着,公子,不,是主子,应该是很喜欢唯小姐的,不然也不会亲自出来为她挑丫鬟的。

诸泽墨牵着马大踏步的向前走,花云就只能小跑的跟着,她脸上没一会儿就布满了汗水,和脸上的泥土混合在一起,让她分外难受,可她不敢抱怨,甚至发出任何声音,就咬着牙,跟着,生怕跟丢了,她一个女人,在这种世道绝对是活不下去的。

直到到了镇中心,诸泽墨才停下脚步,他前面是家成衣店。在当地人看来己经够好的店,至少,店里面还有衣服和面料,在他看来还是可以称的上是破烂。